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提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并颁布实施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旗委下发了《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对近五年的反腐倡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和部署。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源头治理、纠风治乱、严肃惩处,取得明显成效。
为认真落实旗委部署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发展和改革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方案》,把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分为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不少单位有牵头的任务,又有协同配合的任务。无论是牵头还是协同单位,都是落实旗委《工作方案》的重要力量,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却分工明确,又加强协调配合。各承办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交换意见,沟通清况,密切配合,形成齐心协力抓工作的局面,坚决防止互相依赖、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推进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当前要突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深入开展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切实重视责任追究,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