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发展和改革局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纪检委要求,现就发展和改革局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专项治理、肃风整纪、建章立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为自治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工作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给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包括公款赠送礼金)的行为;违反规定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私营企业主赠送礼金行为。
2、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收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的行为。
3、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措施,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1日开始,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贯彻《鄂温克旗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胡绵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动员部阶段的各项学习、教育、贯彻等活动、全体干部参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觉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相结合,并要结合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专门召开一次廉洁从政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微杜渐,强化廉政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的严重危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2、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20日)
按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接受的礼金,在自查阶段需要主动上交旗纪检委,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减轻处分;不上交的,依据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8812313 8812691
3、整改建制阶段(5月20日至7月20日)
围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找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深刻分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我局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等行为的发生。
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同时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权力的监督制度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要“收支两条线”,坚决取缔“小金库”。严格各项会试制度,从源头上切断公款赠送礼金的资金来源。
4、总结汇报阶段(7月20日至8月30日)
开展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进一步整改措施等形成专题报告,上报旗专项治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