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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2011-2015)
 


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征求意见稿 2011-2015)


文章来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11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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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2015)

(征求意见稿)

 

 

 

 

 

 

 

 

 

 

鄂温克族自治旗 “十二五”规划编制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序  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十一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节 “十一五”发展成就

    第三节 “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与不足

    第四节 “十二五”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战略定位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构筑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第一节 构建能源化工产业集群

    第二节 加快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一体两翼”工业发展格局

    第三节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产业多元化

  第四章 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加快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

    第一节 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第二节 实施“三改一建”推进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第三节 扎实推进新牧区建设

    第四节 加强林区建设与管理

  第五章 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推进第三产业发展

    第一节 做大做强旅游业

    第二节 加快商贸物流业发展

    第三节 拓展金融、商务服务业

    第四节 发展房地产、酒店餐饮、社区服务、文体娱乐和社会服务业

  第六章 统筹城乡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

    第一节 城镇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二节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加强城镇管理

    第四节 统筹城乡发展

  第七章 保护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第一节 保护民族文化

    第二节 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第八章 构筑开放型经济格局形成合作共赢新优势

    第一节 立足文化交流、加大对俄蒙开放力度

    第二节 加强与各旗市区、东北地区的合作和对接开放市域市场

    第三节 改善招商引资形式提高招商选商质量

  第九章 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推进循环经济进程

    第一节 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与基本原则

    第二节 生态保护建设区域划分

    第三节 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节 推进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

    第五节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保障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第十章 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第一节 努力扩大劳动就业

    第二节 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第四节 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第五节 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第十一章 加强社会管理推进文明建设

    第一节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第二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节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节 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第五节 加强信息化建设

    第六节 其它工作

  第十二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第一节 加强政策引导

    第二节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一五”时期的发展,我旗的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各个方面发生巨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2011年—2015年是鄂温克族自治旗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巩固小康社会建设成果,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阶段。深入研究、提前谋划、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自治旗更好更快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精神和《中共鄂温克旗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旗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环境

   “十一五”时期,在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旗委、旗政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团结率领全旗各族人民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旗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

第一节“十一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旗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9.6%,2010年达到65.15亿元(现价,下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4931元,提前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4.3亿元。畜牧业生产条件和牧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旅游等服务业发展迅速,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14.86223.2调整为9.1:64.4:26.5,城镇化水平由2005年的86%上升到89.5%。交通、能源、水利、通信、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发展的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1万亩,实施退牧还草工程700万亩,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2%。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5元,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67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些都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十一五”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

2005年

实际

“十一五”目标

2010年

预计

增速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6.6

60

65.15

19.6%

其中:第一产业

4.0

6

5.95

8.3%

第二产业

16.5

37.8

41.98

20.5%

其中:工业

14.6

34

36.80

20.3%

建筑业

1.9

3.8

5.18

22.5%

第三产业

6.2

16.2

17.22

22.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0

——

100.59

37.5%

财政总收入(亿元)

4.8

16

15.1

25.6%

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2.4

——

14.3

——

全旗总人口(万人)

14.3

——

14.5

——

人均生产总值(元)

18627

41380

44931

19.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7591

15100

13855

12.7%

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4781

7700

9067

13.6%

城镇登记失业率%

4.6

4.2

4.07

——

人口自然增长率‰

3.23

6

4.62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3.5

8

8.7

20%

第二节“十一五”发展成就

   工业快速发展。工业化步伐加快,工业主导地位确立。工业增加值由2005年的14.6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36.8亿元,年均增长20.3%。重大项目实现历史性突破:伊敏煤电二期两台600MW亚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2007年投产发电,配套露天矿扩建工程当年投产,煤电三期两台600MW超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及配套露天矿扩建工程于2010年末投产。鄂温克电厂一期两台600MW超临界空冷火力发电机组2008年4月开工建设。通大煤矿投产、扎尼河露天矿完成前期工作、红花尔基水电工程投产。

   新牧区建设稳步推进畜牧业增长方式实现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旗牲畜总头数由2005年的102.82万头只减少到2010年的82.85万头只,减少19.42%;鲜奶产量由15.07万吨,达到21.5万吨,增加42.68%;肉类产量由1.19万吨,达到1.77万吨,增加48.74%。农牧业产业化步伐加快,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截至2010年,牧区合作组织发展到82家。新牧区建设扎实推进,人畜饮水、通电、通路、危草房改造、棚舍建设、节水灌溉等各类新牧区建设项目得到顺利实施,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积极探索和发展牧区金融业,成立呼伦贝尔市第一家村镇银行--鄂温克旗包商村镇银行。

   城镇面貌和功能显著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实施了城镇道路改扩建、污水管网铺设、沿街房屋立面改造、广场建设、城镇美化绿化等基本建设工程,镇区扩展、面貌改善,城镇特色品味和综合服务功能大幅提升。

   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果丰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旗共退耕31.1万亩,治沙31.2万亩,实施退牧还草工程700万亩。通过草原围栏,禁牧、休牧,使草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辉河湿地和红花尔基樟子松林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成效显著,创建“全国生态县”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环保局初验。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深入实施科教兴旗战略,科技创新和推广进一步完善。通过落实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发放民族学校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住宿生助学金,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困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鄂温克中学和旗第一中学顺利实现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牧区学校校舍改造工程,面积达10万平方米。全面推进了新型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牧民参合人数15412人,参合率达98%,实现牧区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报销限额“双提高”。

   民生工作成效显著民生工程扎实推进。 “十一五”期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79万人,再就业0.56万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04元/月提高到190元/月;十一五期间,开始起动牧民低保,由30元/月提高到130元/月,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对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房”住房补贴;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与不足

   “十一五”期间,我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显著,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的有: 

   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牧业生产仍以个体经营为主,协会虽然数量上发展较快,但作用发挥不足。产品加工、流通链条短、转化增值率低,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力不强。

   中小企业发展较慢。高度依赖煤炭、电力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少,发展相对滞后。

   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商贸、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规模小、档次低,管理与服务水平低,物流、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业不发达,影响了居民收入的提高。

   生态环境脆弱草原沙化现象虽然面上得到扼制,但总体上草原仍呈现退化趋势。

   居民收入水平低,就业压力较大。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收入水平低于全市、全区、全国平均水平,居民增收渠道少、就业压力较大。

   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牧区幼儿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相对薄弱。

第四节“十二五”发展环境

一、发展机遇

   从国际看。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全球经济发展模式将发生深刻变化,为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重要契机;后危机时代可能萌生重大科技创新和科技革命,为引进吸收高新技术和发展新兴产业提供机遇。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经济发展动力强劲,据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为8%左右,因此,仍将有一个较长时期的高速发展期。城市化和工业化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在2012年或2013年将超过50%的结构转换临界点,2015年将达到53%左右,伴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动,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从呼伦贝尔市域内看。我市新型工业化格局初步形成,城镇化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初具基础,经济社会步入了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时期。我市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攀升和增长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将为我旗的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

   从我旗自身发展形势看。人均GDP超过了6000美元,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未来能源需求的强劲增长和国内旅游业的发展,有利于发挥煤炭资源优势和开发旅游资源。

二、面临的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旧存在。世界经济复苏基础并不稳固,全球性挑战压力增大。来自国际方面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和连锁效应,对我国经济产生直接影响,我国的传统主要出口市场消费需求不振,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中国外向型经济面临巨大调整压力;二是低碳等严格的环保理念和政策将逼迫中国经济转型,中国依赖资源的高速发展模式也面临更大挑战;三是高新技术发展、金融(包括汇率)、制度创新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从国内看,经济回升内在动力仍然不足,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农业基础仍不稳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严格的环保政策约束工业发展空间。在“十二五”节能减排刚性指标约束下,煤化工项目落地难度加大;一方面来自国际社会的二氧化碳减排压力和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将促使国家对火电项目控制更为严格,另一方面,周边各旗市和附近盟市都在努力争取火电机组份额,竞争愈显激烈。

   国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煤矿开发和工业园区布局受到影响;主体功能区规划把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均等化作为财政政策的方向,随着政策的细化,我旗在可用财力上的比较优势将被削弱。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旗、生态优美为目标,建设“三区两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入西部百强县前50名,使自治旗成为县域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草原生态良好的示范区,实现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前提,巩固好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成果,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建设治理措施,深入开展治沙行动,降低草原载畜量,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坚持民生优先原则。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民生,努力实现富民和强旗的统一。不断加大财政对社会事业和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各企业、各阶层关注、支持、投入民生事业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深入实施为民办实事和公共公益项目工程,扩大惠及面和惠及人口。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积极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治理,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抓好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完善清洁生产机制,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发展模式向“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模式转型。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要坚持投资拉动为主,坚持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大企业大集团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坚持城镇化与新牧区建设同步推进,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同步推进,在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中全面提升地区的综合竞争实力。

第二节战略定位

   “十二五”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为“三区两地”:新型能源化工集聚区、民族文化重要承载区、休闲养生宜居区、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生态旅游胜地。

   新型能源化工集聚区充分挖掘自身的资源、区位、政策优势,以煤电产业为主导,优化资源配置,以大项目为支撑,依托工业园区,按照点状布局、集中发展、深度开发、循环利用的原则,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结,加快推进煤电化等新型能源化工的发展,打造内蒙古重要煤炭资源地和生产转化基地,成为呼伦贝尔经济重要支撑极。

   民族文化重要承载区突出地区和民族文化特色,挖掘、包装多元民族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培育若干企业、社会团体,成为文化市场骨干力量,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活跃的文化产业发展氛围,使鄂温克草原成为世界草原文化的重要传承地和民风民俗的重点体验地。

   休闲养生宜居区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人文优势、交通便捷优势、宜居环境优势,努力打造大气、清新、亮丽,体现文化交融、尽显现代气息的运动休闲娱乐胜地和开放型生态养生宜居区。巴彦托海镇要建设呼伦贝尔经济核心区的高端居住区,精心打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建立健全高端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良好的治安,厚重的文化氛围,低密度、组团式、高品质居住小区及优良的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围绕巴彦托海镇周边和沿伊敏河,建设高端居住区。

   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推进以“乳、肉、草”产业化为重点的农牧业产业化,使基地的生产规模、产品附加值、品牌影响力得到大幅度提高,打造若干区域绿色品牌,形成符合资源特点的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农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生态旅游胜地依托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和厚重的历史文化以及民族风情,加快旅游资源整合,打响特色旅游品牌,提高旅游产业的集群化和规范化程度,推动旅游产业的市场化与规模化经营,建设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景区景点,成为生态旅游胜地。以红花尔基、维纳河林区为重点,在主要风景名胜区打造季节性度假胜地。

第三节发展目标

   经济快速发展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2015年达到16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5年累计完成806亿元,同比增长200%,达到十一五的三倍;地方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8.6%,达到33.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0000元。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8.3亿元,年均递增7%;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114.2亿元,年均递增22.2%,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达到106.7亿元,年均递增23.7%,建筑业增加值达到7.5亿元,年均递增7.5%;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39.5亿元,年均递增18%。三次产业结构比为5.1:70.5:24.4。

   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化率达到92%以上,巴彦托海镇辐射和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形成巴彦托海、巴雁、伊敏三个各具特色的中心镇。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一五”期末降低6.62%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70立方米以下,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提高到100%,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天然林保护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基本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空气质量基本达到Ⅰ级标准,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旗人口控制在16万人左右。各级各类教育加速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两个收入均实现翻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370元,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875元。

专栏2“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表

类别

指标

2010年

预计

2015年

年均增长(%)

属性

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65.15

162

20%

预期性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14.3

33.6

18.61%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预期性

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元)

44931

100000

 

预期性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预期性

服务业就业占社会就业人员比重(%)

 

 

 

预期性

城镇化率(%)

86%

92%

 

预期性

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预期性

资源环境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约束性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化学需氧量

 

 

 

约束性

二氧化硫

 

 

氨氮

 

 

氮氧化合物

 

 

森林增长

森林覆盖率(%)

32%

33%

 

约束性

活立木蓄积量(亿立方米)

 

 

 

人口生活

全旗总人口(万人)

14.5

16.15

 

约束性

人口自然增长率(%)

4.62

7.58

 

预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4.07

4.2

 

预期性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约束性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

 

 

 

约束性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套)

 

 

 

约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3855

27868

15%

预期性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

9067

18225

15%

预期性

 

第三章构筑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在未来较长时期内,煤电化工业依然是我旗主导产业。高起点谋划,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能源化工工业,努力将我旗建设成为内蒙古东部地区国家级能源基地和先进煤化工基地。

第一节构建能源化工产业集群

   形成煤炭产业集群。煤炭生产,2015年煤炭生产能力(含在建)达

   到5700万吨,其中,当地消耗量3500万吨(包括发电耗煤和煤炭深加工耗煤)以上。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约束,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控制新增外运量。对开发规划外煤田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核上报。煤炭产业外销煤炭实现新增工业增加值10亿元以内。

专栏3煤炭生产项目3-1“十二五”期间拟建及续建煤矿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规模

前期工作进度

转化方向

业主

大雁三矿

二期

年生产煤炭能力120万吨

原批复包含

大雁电厂

一期工程

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敏东一矿

设计年生产煤炭能力为500万吨

核准阶段

鄂温克电厂

一期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敏东二矿

初期设计年生产煤炭能力为500万吨后期为1000万吨

可研编制完成

鄂温克电厂

二期

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

扎尼河露天矿

设计年生产煤炭能力为600万吨

核准阶段

大雁电厂

一期工程

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屯西苏木煤矿

设计年生产煤炭能力为600万吨

编制总体规划

大唐南屯电厂一期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褐煤提质用煤

1000万吨

 

 

呼伦贝尔盛源能源公司

伊敏外围煤矿

设计年生产煤炭能力为1200万吨 

总体规划修编完成

鄂温克旗工业园区煤化工项目

新上电厂配套煤矿

设计年生产煤炭能力为500万吨

初可研已编制

伊敏四期工程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3-2已投产运行煤矿情况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规 模

业主

备注

大雁一矿

生产能力150万吨/年

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预计2011年因资源性枯竭破产

大雁二矿

生产能力180万吨/年

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预计2012年因资源性枯竭破产

大雁三矿一期

生产能力180万吨/年

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伊敏煤电一期配套煤矿

生产能力500万吨/年

华能伊敏煤电责任公司

 

伊敏煤电二期配套煤矿

生产能力600万吨/年

华能伊敏煤电责任公司

 

伊敏煤电三期配套煤矿

生产能力500万吨/年

华能伊敏煤电责任公司

 

通大五牧场煤矿

生产能力300万吨/年长焰煤

通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形成电力产业集群。预计“十二五”新开工4×600MW火电机组(其中投产2×600MW);规划建设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十二五”期末达到投产40万千瓦,装机容量1000MW(含准予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十二五”末,电力装机总量确保6000MW,力争超过7500MW(含在建)。争取火电和风电等电力产业新增工业增加值达到35亿元以上。

专栏4火力发电项目4-1“十二五”期间拟建及续建火电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配套煤矿及规模

伊敏煤电联营四期工程

初可研已审查

扩建2 X 600MW国产超临界湿冷发电机组,配套年产500万吨煤矿,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

伊敏四期配套煤矿500万吨/年

鄂温克电厂一期工程

批准文件:

发改能源

(2008)673号

扩建2 X 600MW国产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

敏东一矿500万吨/年

鄂温克电厂二期工程

可研已审查

扩建2 X 1000MW超临界空冷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

敏东二矿,初期500万千瓦,后期扩建到1000万千瓦

大雁发电厂一期工程

可研已审查

扩建2 X 600MW国产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

主要由三号矿井直供300万吨/年,不足的由扎尼河露天矿(600万吨/年)补足,

大唐南屯电厂一期

初可研已审查

扩建2 X 600MW国产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年发电量85亿千瓦时,

南屯——西索木煤矿600万吨/年

 

   4-2已运行火电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投产时间

项目规模

配套煤矿

伊敏一期煤电联营项目

两台机组分别于1998年11月和1999年9月投产发电

2 X 500MW俄罗斯生产的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

伊敏一期煤电项目配套煤矿500万吨/年

伊敏二期煤电联营项目

2005年4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6月和11月投入运行

2 X 600MW国产亚临界机组

伊敏二期煤电项目配套煤矿600万吨/年

伊敏三期煤电联营项目

两台机组分别于2010年11月2010年12月投入运行

2 X 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

伊敏三期煤电项目配套煤矿500万吨/年

大雁自备雁北热电厂

 

装机容量2 X 6MW

大雁煤矿

大雁自备雁中热电厂

 

装机容量2 X 6MW

大雁煤矿

大雁自备雁南热电厂

 

装机容量3 X 60MW

大雁煤矿

   专栏5风电投产项目

项目名称

产能

建 设 期 预 计

华能伊敏风电场一期

4.95万千瓦

2011

华能辉河风电场一期

4.95万千瓦

2011

华能伊敏辉河风电场二、三期

20万千瓦

2012—2013

华电国际“巴彦塔拉”一期风电

4.95万千瓦

 

华电国际“白音乌拉”一期风电

4.95万千瓦

 

中广核风电一期

4.95万千瓦

2011

中利达风电一期

4.95万千瓦

 

   形成化工产业集群。煤化工产业是旗域经济必须突破的瓶颈,应重点考虑煤化工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规模总量、关联衔接及资源供给和生态影响,从政策上全力支持与引导,从准入上科学安排与布置,达到煤化工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方共赢的战略目标。要充分发挥旗域内发展煤化工产业的组合联动有利因素,基于煤炭资源富集区、水力资源充沛区、动力资源集中区、交通运输便捷区、重点企业集聚区等综合发展要素,要在呼伦贝尔率先形成煤化工产业基地和产业群体。“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建设伊敏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建设一批高起点、大规模、高附加值、发展前景好的煤化工项目,早日成为我国东北部地区大型的能源重化工生产基地。发展煤化工产业的途径:煤制烯烃及烯烃后加工(延伸方向聚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苯乙烯、氯乙烯/聚氯乙烯)、煤制天然气、褐煤提质。“十二五”期间,形成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规模;华能煤制烯烃项目开工建设,再引进二至三家化工企业,开发聚乙烯、丙烯酸等延伸产品,规划2000万吨规模褐煤提制项目,化工产业新增工业增加值15亿元以上。

第二节加快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一体两翼”工业发展格局

   工业要坚持点状布局、集中发展原则。建设以巴彦托海镇为轴心和主体,以伊敏煤电化基地为右翼、以巴雁镇产业基地为左翼的工业布局,形成“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其它地区原则上不安排工业项目,矿产资源原则上要求入园加工转化。

   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围绕呼伦贝尔新区和巴彦托海镇区、大唐煤化工产业基地等区域,各自发展优势产业,依托呼伦贝尔新区和巴彦托海镇区,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发展高端产业,重点发展金融、商贸、物流、装备制造、电子产业等产业。在巴彦塔拉民族乡设立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分区,外迁现有肉食加工企业;积极推动大唐南屯电厂及配套煤矿项目;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区,吸引市内、旗内企业总部入驻,成为全旗园区和基地的人才、物流、资金支持中心。2015年,园区产值达到亿元。

   伊敏煤电化产业基地将伊敏周边地区能源项目纳入伊敏煤电化产业基地统筹管理。支持华能伊敏电厂及配套露天矿继续扩建;支持国网能源的鄂温克电厂及配套煤矿发展规划,做好煤矿生态治理;引导通大煤业达产达效、加强煤矿生态综合治理;根据我旗火电发展长远规划,统筹管理和开发毕鲁特石灰石资源,作为脱硫重要原料,限制其开发规模,满足火电长期需要;加强对红花尔基水库等周边水资源的监管和配置管理,优先满足旗内生态、牧业用水和煤化工用水需求,启动苇子坑水库前期工作,作为煤化工发展预备水源。

   为开发伊敏外围煤田资源,设立鄂温克族自治旗工业园区,规划面积42平方公里,选址要综合评估生态影响。完成园区总体规划的审批,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将铁路、公路连接线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支持华能在园区内开发建设煤制天然气、烯烃等煤化工项目和配套电厂,积极引进有实力的煤化工企业入园,鼓励煤化工下游产业入园、延伸产业链条。

   巴雁镇产业基地巴雁镇要利用人口、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煤电化产业和中小企业。面对一、二矿即将关闭的困难,优先上马大雁电厂一期工程,加强雁南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褐煤提质等煤炭资源转化加工项目,适度发展煤化工产业;充分利用大雁的技术、产业工人资源,大力发展建材、乳品、家具等中小型加工企业,培育煤炭交易市场,大力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吸纳就业人口,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第三节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产业多元化

   以产业多元化为发展方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规模。鼓励旗域内中小企业自主发展,引导旗域外中小企业进驻发展。合理设定空间发展格局,以产业多元、实现就业为目标,增加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户数,提高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和质量。“十二五”期间,增加值达到21亿元;固定资产投入3.8亿元;上缴税金5.5亿元;非公有制企业户数达到500户;个体户达到7800户;从业人员共计达到1.5万人。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的民营企业5家;培养若干个著名商标。

一、突出发展重点

   加快发展农畜产品深加工和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企业。依托优势农牧业生物资源,大力发展畜、草、菜、药材加工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乳品、淀粉、果汁、饲料、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的加工企业,要加大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力度,提升深加工水平。鼓励发展农技推广、包装储运、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农业产业化配套服务企业,形成以“服务”促“生产”、以“配套”促“加工”的涉农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围绕能源化工等现代大工业配套发展中小企业。根据我旗做大做强能源化工支柱产业的需要,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配套协作关系。

   结合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发展循环经济,抓住国家支持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机遇,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林木种实和城市生活垃圾、废水等生物质资源,着力发展一批技术密集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环保型能源、新材料生产企业。

   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技术支持力度,催生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建设,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牧业、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积极发展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制开发一批新产品,培育一批“小巨人”型科技企业。

   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恢复发展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品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鼓励发展为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而采用人工作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二、实施科技创新

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使企业科技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进行科技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点扶持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研发项目,认定一批自主创新、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的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带动全旗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和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促进中小企业树立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和保护理念,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产品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

三、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充分开发特色资源,发展中小企业,尽快形成特色产业集群。按照能源化工基地发展规划,兴办一些配套服务型中小企业,利用牛、羊、草、林上林下资源等发展农产品加工及林业副产品加工产业群。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合作交流。从调整中小企业产业结构和转化特色优势资源的需要出发,加强与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和周边盟市的交流与合作,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和人才,发挥我旗自然资源优势,有选择地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加快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和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体制、机制、产品和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外部环境,扩大抵押范围,降低贷款门槛,改变中小企业在融资格局中的弱势地位。

   推进银企合作。金融机构要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制订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增加信贷投放,调整信贷结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金融服务。扩大对基层行和中小企业的授权授信,合理减少审贷环节,缩短审批时间,为中小企业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有关部门要搭建信息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努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育成体系与工作机制,鼓励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参与并购重组,通过市场融资。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进行项目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实施信托计划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

   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发挥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导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创办各种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加强对创业期中小企业特别是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推动中小企业法人产权交易试点和股权融资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市场环境。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构建政策性、商业性和民间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相互补充的全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和自律制度,进一步健全信用担保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加快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

   继续实施“奶业产业化、肉羊产业化、草业产业化”三大工程,举全旗之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成为全市具有影响力和地方特色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全面实施“三改一建设”。“十二五”期间,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以上,牧民纯收入年均增长15%,全旗农牧业和牧区经济发展水平、综合竞争能力、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生态复合系统保持良性循环,可再生能源不断增值;牧民文明程度、综合素质达到较高水平,实现牧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一节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坚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牧业,健全龙头企业与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牧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牧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基地化和规模化,着力培育壮大一批优势产业、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形成具有鄂温克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提高农牧业竞争力。扩大养殖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加工生产,发展休闲观光原生态牧业。使牧民尽可能多地从农牧业产业链条和农牧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入。

一、完善农牧业产业布局

   根据我旗资源、环境和经济地域差异,将全旗划分为六种类型的生态农牧业经济区,形成“两区四带”的产业化格局。

   近郊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包括伊敏河镇、巴雁镇、巴彦托海镇和巴彦塔拉乡,重点发展蔬菜,花卉,苗木等特色种植和特色养殖。

   游牧保护区。在辉苏木、锡尼河镇、伊敏苏木、巴彦嵯岗部分偏远区域,生产方式设定为游牧方式,严格控制畜群数量,控制人口规模,严格控制土木工程建设,保护原生态草原,保留游牧文化,适度发展旅游业。

   海伊—伊红公路沿线集约型奶牛产业带。该区域主要包括巴彦托海镇、巴彦塔拉乡、锡尼河镇、伊敏河镇、伊敏苏木、红花尔基镇。发展重点是集约化、生态型奶牛产业。

   301公路沿线集约型奶牛产业带。该区域主要包括巴雁镇大雁矿区、阿拉坦敖希勒嘎查、莫和尔图嘎查。发展重点是集约型奶牛产业。

   锡尼河、辉河流域放牧型乳肉兼用奶牛、肉羊产业带。该区域包括锡尼河镇、辉苏木及伊敏苏木部分嘎查,巴雁镇的扎格达木丹嘎查,重点发展乳肉兼用型奶牛、肉羊产业。

   林草结合部生态型粮草产业带。主要位于巴雁镇、锡尼河镇、伊敏苏木及辉苏木的林草结合部,重点发展饲草产业。

二、推进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

   1、优质奶源基地建设

   生态奶源基地建设应在海伊—伊红公路沿线集约型奶牛产业带和301公路沿线集约型奶牛产业带。该区域交通便利,通讯便捷,电力、供水等配套公共设施完善,牧民居住比较集中,奶牛饲养技术水平较高,奶牛饲养所需棚舍、饲料地等配套条件也较完善,但草场面积相对较小,草原退化程度较高。发展方向是淘汰低产、低效的本地品种,引进高产奶牛,坚持奶牛常年冷配改良措施,采取集中舍饲科学喂养,建设现代化、集约化奶牛规模养殖小区,将区域打造成为全旗奶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和优势区域。全旗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达到50个,每个养殖场饲养能力逐步达到500头以上,奶牛养殖12万头,牛奶产量达到25万吨。发展龙头企业4家,乳制品加工能力达到25万吨。发展成规模的规范化乳业经合组织20家,乳产业带动居牧民6000户。主要规划建设项目:

   奶牛良种引进与改良工程。自繁高产奶牛10万头和改良奶牛28万头。通过引进高产奶牛,淘汰和改良现有低产奶牛,实现退2(2头低产奶牛)进1(1头高产奶牛),提高奶牛单产能力,发展质量效益型奶牛产业,增加牧民收入,缓解草原放牧压力。

   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工程。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产的优质生鲜乳占到全旗乳业加工企业产能的60%以上,达到企业提质增效和牧民增收的目的。一是统一管理、统一畜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二是建立奶牛养殖档案,进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三是实行机械化集中挤奶、粪污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普及混合日粮饲喂(TMR)技术,明显提高全旗奶牛平均单产。

   奶牛棚舍及青贮设施建设工程。通过项目建设,满足高产奶牛对棚舍环境的要求,改善奶牛饲养环境,提高饲养效益,同时也解决发展青贮过程中,青贮窖不足的问题。力争实现在集约型奶牛发展区,每头奶牛平均6平方米以上的暖舍、母牛年饲青贮不低于500公斤。

   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程。新建和改扩建奶牛冷配站点80个,使全旗配种站点覆盖率达到100%,改良率达到100%。

   奶牛防疫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基层奶牛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防疫检疫监督系统,基本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有效运转、保障有力的全旗奶牛防疫体系,明显提高重大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

   2、优质肉源基地建设

   以“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引导和归并各类资金集中投入现代肉羊产业发展基地,打造呼伦贝尔肉羊特色牌品,实现肉羊产业集中连片开发、规模发展和集约经营。整合资金重点支持标准化示范家庭牧场建设、示范区生态保护与草畜平衡、牧民示范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以及科技创新工作和牧民培训等方面。肉牛、肉羊高效养殖核心区肉牛育肥和肉羊养殖规模分别达到5万头和10万只。平均个体胴体产肉分别达350公斤和16.5公斤,优质牛羊肉产量达到2.5万吨。发展肉制品加工龙头企业3家,加工能力分别达到1.5万吨。发展成规模的规范化肉业经合组织20家。肉产业带动牧户3000户。

   肉羊杂交羔羊生产核心区。核心区包括辉苏木、伊敏苏木、锡尼河镇、巴雁镇、巴彦塔拉乡。每个核心区嘎查建10个示范家庭牧场,共建家庭牧场100个。建设暖棚、羊圈、购买牧草收获机械、人工授精设备,建设兽医室、病羊隔离室、药品贮藏室、人工授精室、药浴池等。主要依托人工授精配种站点,以呼伦贝尔羊作母本,以杜泊羊作父本,通过人工配种,大规模开展经济杂交,生产商品肉羊,推广舍饲育肥技术,实现商品羔羊全部当年育肥出栏。

   呼伦贝尔羊(短尾类型)提纯复壮核心区。重点是呼伦贝尔羊(短尾类型)分布集中区域锡尼河镇、辉苏木和伊敏苏木,以呼伦贝尔羊(短尾类型)提纯复壮为主,建立呼伦贝尔羊(短尾类型)核心区,每个核心区建15个示范家庭牧场,共建家庭牧场90个,且保证核心区基础母羊数量稳定在15万只以上,便于向其它地区提供基础母羊。建设配套基础设施。

   种羊繁育场。呼伦贝尔羊(短尾类型)种羊繁育场建设地点在锡尼河镇,该地区是呼伦贝尔羊(短尾类型)主要分布区,也是我旗肉羊规划带内重点建设区域。杜泊羊种羊繁育场建设地点设在巴彦托海镇。

   肉牛短期育肥生产。在海红公路奶牛基地周边和一些边远嘎查,以家庭牧场(规模户)为基本单位,以示范合作社为组织形式,坚持“先增草后增畜,多增草多增畜”的原则,依靠伊赫塔拉公司和绿祥食品公司,进行公犊牛和肉牛短期育肥生产。力争引进良种乳肉兼用型西门塔尔牛种公牛500头,集中投入建设年出栏200头以上规模户50户,年短期育肥生产肉牛5万头。配套建设暖棚、运动场,购置饲草收获加工机械设备。

   3、优质牧草基地建设

   全旗饲草基地建设规模达到45万亩,优质干草产量到10万吨,建设饲草种子繁育基地5万亩,建立饲草加工与储备基地3处,饲草科研中心1处,培育装备现代、技术精良、管理先进的大型草产业龙头企业4家,把我旗建成为自治区重要的饲草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形成从饲草生产、加工、储备到流通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

   现代草产业示范基地。联合国内高校和科研单位,在我旗建设万亩规模的现代草产业示范基地,其中科技中心面积3000平米。开展优质牧草品种引进、高效种植和草粉、草颗粒、草饼精深加工及全价饲料加工技术,为全旗草业产业化奠定基础。并以示范基地为平台与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建设草产业科技中心。

   饲草生产基地。通过加强对林草结合部退耕还草区多年生旱作人工草地建设、公路沿线高产灌溉人工饲草料地建设、优质天然饲草基地建设以及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对现有适合发展草产业的区域进行合理规划,按照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化的原则,在牧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有偿转让、转包、 反租倒包等多种形式使土地得到集中,鼓励有一定实力的旗内外种植企业参与草产业基地建设,大力扶持草产业发展,在投资、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对退耕还草区旱作人工草地区科学引入草田轮作技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利用好退牧还草、退耕还草项目和其它草原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将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以及最低保护价等农业补贴扩大到饲草产业中,加大对饲草产业项目的资金倾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在旗财政预算中安排草原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解决草产业前期的资金投入问题,增强牧草产业的发展后劲;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广纳社会闲散资金,使其投入到牧草产业建设中来。

   饲草储备基地建设。加强饲草储备基地建设,率先在全国建立饲草储备体系,把饲草储备基地真正建设成草产业和畜牧产业发展的缓冲平台。积极探索基地发展模式和饲草储备制度建设。并以饲草储备基地为中心,建设饲草加工和配送产业。

   饲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草业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政府的调控作用、牧民群众的建设主体作用、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和法制的规范作用。要大力扶持发展各类草产业协会和牧民合作经济组织。要加强草业技术推广体系、市场体系、信息体系及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促进草业健康、持续发展。草业科技进步要立足于充分发挥好广大草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草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草原保护和草业发展的科技含量。要下大力量组织好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草原工作者和牧民的科技素质。

   4、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特色种植业。支持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巴彦塔拉乡、巴雁镇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种植产业,扶持蔬菜深加工项目,争取在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并引进蔬菜精加工企业,形成从基地生产、加工包装到市场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全旗优质蔬菜基地达到4个,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其中有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产品全部达到绿色或有机标准。

   特种养殖业。加大对马产业扶持力度,发展培育马产业,满足体育、娱乐、旅游、休闲领域的马匹需求。“十二五”期末,全旗马匹存栏达到 3万匹。分别在巴彦托海镇、巴彦塔拉乡、巴雁镇等三河马比较集中的地区建三河马繁育基地5个,核心群10个,存栏数达到1.5万匹;在锡尼河镇锡尼河马核心群10个,达到 1万匹。建三河马繁育基地5个,其中:建立良种马繁育场 2个、育成马场10个;建立健全马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马配种站 10处、马饲料供应站 3个、马匹交易市场 1处、马匹调教场4 处、马兽医站7处。设立骆驼养殖补贴,积极发展骆驼产业,发挥其在旅游产业中的作用。支持马奶酒、民族奶制品等中小型加工项目。

三、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动植物保护体系、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督检测体系、农牧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加强农牧业和牧区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建立草场、耕地质量和农牧业气象灾害动态监测及预警系统。加快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嘎查流通网络。推进“万村千乡”商业网点、农产品市场“双促”工程,不断改善嘎查消费环境。

四、加快培育乳肉草产业龙头企业

   乳业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乳品加工业,重点支持光明乳业、阳光、美丽健等重点企业,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创造最宽松的环境,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引导奶户组建奶牛协会和奶牛互助合作社,提高奶户组织化程度,解决技术指导、疫病防治、饲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均衡产奶、均衡供奶,为企业稳定生产规模提供保障;本着“谁投资、谁建设、谁拥有奶源”原则,支持企业建设奶源基地,坚持最低指导价制度,建立奶价协商制度和鲜奶合同收购制度,与奶户签订鲜奶购销合同,与养殖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奶源集中供应和奶价稳定。

   肉业龙头企业建设。依托绿色品牌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企业整合肉业资源,开发下游产品,提高产品档次,扩大市场营销。发展、完善、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开发冷却肉、分割肉、熟肉制品,鼓励企业做好畜禽内脏、毛、骨、血等综合开发,促进生物制品生产,促进肉业发展壮大。突出抓好伊赫塔拉肉羊深加工加工项目建设和绿祥食品肉羊屠宰加工扩建项目建设。

   草业龙头企业建设。依托大地草业公司,从饲草的育种、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加大人工种草力度,提高种草科技含量,加快草业发展,为全旗农牧业稳定发展奠定基础,落实各种优惠政策,落实目标责任制,采取引资、合资、入股等不同形式,建设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的草业龙头企业。要对现有的初级加工网点进行整合,积极扶持龙头企业。扩大商品草生产规模,延长草产业生产链条,实现草产品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发展。要大力推广饲草料的加工、贮存技术,进一步研究开发与绿色奶源基地和肉羊基地配套的饲草料产品。

第二节实施“三改一建”推进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以改革经营体制、改变生产方式、改善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为中心,突出抓好牧区改革与发展。

   实施草牧场流转制度。在保持草牧场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牧民以股份合作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草牧场经营权,健全和规范草牧场流转手续,整合草场资源 ,推进规模经营。

   加快合作组织建设。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经济合作组织。突出抓好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和牧民经纪人队伍建设,提高农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良性互动能力。要在龙头企业有效辐射半径内建设稳定科学的原料基地,以保证企业生产,实现基地供应与加工需求的有效对接。

   实施围封转移战略。通过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牧区人口向城镇合理、有序地转移,实现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和增加牧民收入的“双赢目标”。本着城乡统筹、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整合项目的原则,加强青年牧民就业培训服务,提高牧民子女受教育程度,推进和提高老年牧民社会保障水平。

   加大草原保护与建设力度。依托退牧还草项目的实施和退耕还草工作的开展,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大力开展人工种草、饲料种植、草地补播和围栏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制度。

   依法加强草原管理。逐步推进草原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按照主体功能区思想和全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城镇、牧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区域和指标,限制草原上的建设行为。明确划分奶牛区、肉羊区和游牧区,生产功能区划分应当精细化,并严格执行。不属于奶牛区的,不是禁止养奶牛,而是禁止安排用于奶牛业发展的各级财政性投资或补贴项目,不审批奶牛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集中定居点,应进行规划论证、由旗政府批准。适合发展游牧的区域,不鼓励建设固定式棚圈等基础设施,改变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牧民进镇建房置业。

第三节扎实推进新牧区建设

   坚持把解决好牧民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和社会保障等具体现实问题,作为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力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牧区公共事业,努力改善牧区面貌。

一、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交通通信建设。完成通嘎查公路升级罩面改造,44个嘎查实现通水泥路。积极建立“建、管、养、运”四位一体的牧区公路管理体制,实现牧区公路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循环。发展牧区通信,乡镇基本具备互联网接入条件。

   改善牧区饮水条件。抓好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定居点饮水安全工程与游牧户净化设备结合,实现人畜饮水安全,完善规划、补充建设,使机井分布满足需求,建立和完善牧区饮水安全监测体系。

   推进牧区能源建设。加快牧区电网建设与改造,积极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把推动牧区清洁能源建设和新牧区建设相结合、把推动牧区清洁能源建设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把推动牧区清洁能源建设与生态村镇建设相结合。

   改善牧区人居条件。搞好村庄绿化,实施乡村整治,建设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善牧区居住环境。按照统筹规划、量力而行、牧民自愿的原则,引导牧民科学合理建设住宅,充分调动牧民自身的积极性,建设文明新村。继续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基本消除牧民危房户和无房户。

 

二、发展牧区公共事业

   发展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免收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各种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努力培养各类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造就一代新型牧民。

   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健全牧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贫困牧民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加快牧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实施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发展文化事业。全面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健全乡镇(苏木)文化中心功能,构建旗、乡镇(苏木)、嘎查三级牧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和送书下乡工程,实现乡镇(苏木)有综合文化馆、嘎查有文化活动室。

   完善社会保障。积极推进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牧区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着力解决牧区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努力实现水、电、气、路和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配套。完善城乡统筹的牧民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推进牧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四、加大牧区扶贫开发力度

   “十二五”时期,在全旗5个乡镇(苏木)的14个嘎查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项目,使规划内各嘎查人均纯收入达到全旗牧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解决5000人的温饱问题,消除项目区内的绝对贫困,使贫困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将返贫率控制在8%以内。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两项扶贫开发移民扩镇项目和一项连片开发项目。搬迁200户;新建牧民住房9600平方米,牲畜棚圈15000平方米。

   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组织实施二十项整村推进项目和十五项产业化扶贫项目。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重点发展奶牛业和肉羊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和突破口。发展奶牛2650头,发展肉羊10500只;建牲畜棚圈7500平方米。

   连片开发项目。在三个苏木乡的18个嘎查实施奶牛基地、肉牛基地和旅游开发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1350人。

五、推进牧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牧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以牧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民主政治建设。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抓好牧区文化中心的建设,使其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抓好先进典型,定期进行五好家庭、模范个人评选活动,不断提高牧民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建设文明的意识。

第四节加强林区建设与管理

   以国家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为契机,加快林区转型,加强红花尔基、锡尼河等林业城镇经济转型和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启动国家规划中提出的鄂温克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林区就业转移,进一步集聚全旗经济。

   实施林业棚户区改造。鼓励林业施业区人口向城镇转移。加大红花尔基镇城镇建设力度。实施红花尔基林业局和旗属林场棚户区改造?户。

   增进与驻旗林业企业的协作。增进与绰尔、绰源、阿尔山、红花尔基等旗域内林业局的联系和协作,加强行政监督、管理,有效保护林业生态,维护林业安全。

   森林草原防火。瞭望监测系统。增大瞭望密度,提高监控防范能力,使瞭望监测范围达到80%以上。加强防火信息网络建设、地面巡护瞭望,形成路、空、卫立体式瞭望监测体系。通讯系统。对现有超短波网络系统进行改造和增建,从现在覆盖率70%提升到80%以上,确保防扑火调度、指挥的顺畅。林火阻隔系统。机耕防火隔离带开设任务为556公里,开设宽度为100米。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完成森林草原指挥系统,配备高科技设备。制定完善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扑救应急预案。防火宣传系统。设立防火永久性宣传标牌。制定完善防火宣传办法,使防火宣传工作贯穿防火期,编发新闻专题栏目,开设防火教育讲座,组织巡回宣传,扩大选出范围。强化安全扑火和自救能力。

   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林区经济多元化发展。养殖业,依托牧业地区的草资源优势和林场偏远地理条件,林业所属场、站以职工家庭饲养的形式开展畜牧业经济产业规划兴建马鹿驯养基地、野猪驯养基地、养鱼、养鸡产业。加工业,加快杨柴颗粒饲料加工技术研究工作,力争达到规模生产,成为我旗沙产业的重点项目。发展林上、林下浆果、中草药、野菜等加工产业,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在山野菜、森林浆果开发方面有所突破。

第五章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推进第三产业发展

   坚持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大力发展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商贸流通、运输物流、餐饮酒店和文体娱乐、房地产和社区服务、旅游、金融等服务业。“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8%。

第一节做大做强旅游业

   发挥我旗旅游资源优势,坚持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把我旗建成全国重要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实现旅游经济强县的目标。到2015年,全旗旅游总收入超过4亿元,接待入境游客44万人次。

专栏62011年——2015年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预测

年份

接待人数(万人次)

收入(亿)

2011年

30.00

2.94

2012年

33.00

3.23

2013年

36.50

3.55

2014年

40.00

3.90

2015年

44.00

4.30

一、开发旅游资源

   根据我旗主体旅游资源的自然分布情况和现代旅游发展趋势,依托优势资源构建旅游功能区,确定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景区,形成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并以此产生旅游的集聚、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旅游业的全面发展。在空间布局上构建 “一心四区”。

   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将巴彦托海镇打造成为我旗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巴彦托海镇距海拉尔区8公里,距机场9公里,交通便利、通讯顺畅,作为自治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综合管理功能,具备应对规模日益庞大的旅游群体的集散、救助、服务、保障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休闲度假旅游区。以锡尼河镇、巴雁镇为主要范围,包括巴彦呼硕旅游区、五泉山景区、维纳河矿泉疗养区等景点,建设完善以休闲度假旅游为主,集草原景色观光、山地休闲、疗养度假于一体的休闲度假旅游区。

   民俗风情旅游区。以德仁夏营地、伊敏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巴彦呼硕景区周边为主要范围,依托原生态草原景色,以鄂温克族、布里亚特蒙古族、厄鲁特蒙古族和达斡尔族文化体验为核心功能,形成包括民俗文化体验、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民俗风情旅游区。

   生态休闲旅游区。依托辉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红花尔基国家森林公园、晨光生态园、索伦鄂温克风情园、巴彦托海团结嘎查生态采摘园等景区,形成集山地休闲、滨水休闲、采摘体验于一体的生态休闲旅游区。

   高端探险旅游区。依托辉河湿地景区、马协会开发的探险旅游项目,打造高端探险旅游区。

二、调整旅游业结构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深度挖掘和利用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狩猎文化,注重旅游产品创新,提高游客参与度。积极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全面发展国内旅游,努力实现旅游类型从以观光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和野外探险并举转变。

三、完善旅游设施健全市场体系

   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增强旅游接待能力,加快旅游企业发展,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强化消费维权工作。

   激发社会各界、各经济成份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项目开发经营。鼓励、支持创办旅游娱乐公司、旅游文化演出公司,开展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丰富旅游内涵。积极发展旅游商品,鼓励社会力量从事旅游商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做强、做大旅游商品企业,逐步提高旅游商品销售在旅游业总收入中的比重。

 

四、加强旅游城镇建设

   把旅游城镇建成旅居结合、商居结合、景城结合,具备生态功能、旅游功能和使用功能的城镇旅游经济辐射和吸引中心,强化旅游目的地效力。在加强保护,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加强城镇旅游功能建设,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镇居民的旅游意识和各类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建立旅游标准化服务规范。

第二节加快商贸物流业发展

   发挥流通联结生产、消费的纽带作用,大力推动以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

一、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

   推进连锁经营。积极引入、培育连锁企业,鼓励向乡镇苏木和嘎查延伸。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网络完善、方便快捷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发展所有制形式和经营业态多样化、完善诚信便民的零售服务。

   建设现代商贸服务功能区。在巴彦托海镇建设企业总部经济中心,写字楼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健全中心各种业态及服务设施。建设巴彦托海1732金融商业区。规划区域为:十二街以南,财贸街以北,维纳河路以东,伊敏路以西区域。总体功能构成:商业(包括大型综合商业、高档消费商业、新型特色商业、景观休闲商业)、休闲娱乐、餐饮住宿(包括高档酒店、民族特色餐饮)、民宿商住(包括高档住宅、写字楼、SOHO)。

   加强市场建设与管理。加快市场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合理摆布商业网点,努力扩大经营规模。按照中心城功能布局,积极培育和发展有一定辐射功能的大型专业市场。提升汽车城规模,完善汽车交易、配件和维修市场。新建1—2个牲畜交易和屠宰市场。加快各中心城镇商业街改造、提升。

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支持G301高速公路、海拉尔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海拉尔至伊敏、两伊铁路复线建设,疏通出口。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发展运输物流业,高标准规划建设物流功能区,依托综合交通体系构筑物流运输平台、依托网络技术构筑物流信息平台、通过规模仓储和智能化管理建设物流储存配送平台,建立快捷、高效、方便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使我旗成为呼伦贝尔市重要物流节点。

   建好一个物流园区。依托海拉尔至锡林浩特一级公路,选址于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由大型货运站场、仓储设施、专业市场、企业配送中心、多式联运中转地、物流信息统一发布平台、配套商业设施七个部分组成,将该园区打造成为呼伦贝尔南线货物转运中心。

   引进专业化配送中心。结合食品工业布局调整和畜产品集约化生产、加工及行业改造,组建1个冷冻、生鲜、熟制品的专业配送中心。

   建设巴雁镇煤炭交易中心。发展煤炭交易、中转、仓储、运输物流基地。

   伊敏河镇中转物流中心。利用伊敏车站条件,按照全旗园区和产业基地规划,建设能够满足伊敏地区物流需求的煤炭、化工产品和中转物流中心。

第三节拓展金融、商务服务业

   大力发展为生产环节服务的金融、信息、商务等服务业。

   现代金融保险业。规划建设呼伦贝尔市新城区金融中心,积极引进国内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发展金融租赁公司、信用担保公司、融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商业保险业发展。

   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会展服务业,积极招商,创新思路,以旅游和文化活动为载体,创建会议圣地,配套建设可承接省级以上会议、博览会、展销会的会展中心和宾馆等设施。围绕总部基地建设,发展律师事务、市场调查、项目策划、融资、财务顾问等咨询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经济鉴证类服务。

第四节发展房地产、酒店餐饮、社区服务、文体娱乐和社会服务业

一、房地产业和社区服务业

   加快房地产开发,培育房地产市场。提高准入门坎,建设高标准住宅小区。大力实施城区成片开发改造,鼓励牧民进镇,促进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十二五”期间,房地产开发面积累计达到300万平方米。

   加强社区建设,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社区商业、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吸纳更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二、餐饮、酒店和文化娱乐业

   积极发展餐饮业、酒店业。不断提高服务档次和水平,形成高、中、低档兼有的行业格局。促进餐饮业、酒店业和文体娱乐业的有机结合,形成吃、住、健身、文化娱乐于一体的消费环境。力争到2015年,建成1到2个四星级以上酒店、5个三星级酒店。

   发展休闲娱乐文化产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鼓励和扶持各类文化娱乐项目健康发展,提升文化娱乐业品位和水平。举办或承办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文艺演出及各类节庆、会展等活动,推动文体、会展、娱乐业的发展。

 

第六章统筹城乡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

   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合理划分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科学定位主体功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继续实施“收缩转移”战略,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牧业向发展条件好的地区集中”。按照城镇的不同功能,划分区域,将巴彦托海、巴雁镇、伊敏河镇作为中心城镇进行重点开发;鼓励其他城镇和苏木所在地向集约化、生态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引导牧民到城镇或苏木所在地居住,定居牧民逐步实现生产地和居住地分离。

第一节城镇发展定位与目标

   构筑特色鲜明、适宜居住、功能明确的小城镇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集聚功能,逐步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区域性城镇化格局。

   巴彦托海镇。作为全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加大城镇建设力度,提升品位和完善功能并举,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出发展金融商贸物流,与城市一体化发展。提升汽车园规模,建设巴彦托海现代物流中心、牲畜交易市场和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作为首府,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全旗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旅游节庆活动活动中心,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发展旅游纪念品产业,挖掘传承巴彦托海镇传统民俗文化。作为呼伦贝尔市经济发展核心区重要组成部分,与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一体化规划建设、同步发展。在新区组建图库莲社区,建设若干功能完善、品味高档的低密度住宅小区和个性化别墅,完善服务设施,发展文化娱乐休闲产业,打造休闲养生宜居区。建设新区金融中心,发展总部经济。要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新区“六个不变”的政策,主动承担起新区巴镇部分的管理责任,建立与市、海拉尔区在规划、市政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沟通协作机制。

   巴雁镇。利用发展煤炭、煤化工产业的优势条件,构筑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建立呼伦贝尔大雁煤炭物流中心。利用土地和产业工人优势,大力承接内地产业转移。依托人口集聚优势,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业,创造条件,振兴房地产业。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完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所好学校和一所旗县级医院。巴彦查岗发展特色牧业,发展草原旅游业。

   伊敏河镇突出资源开发而建立的城镇特色,依托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确立文化共建、设施共建、生态共建、平安共建的地企共建体系,建设生态状况良好、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人居环境和谐的独具特色的新型工业镇。依托进京铁路、公路新干线,培育商贸业、发展物流业,成为呼伦贝尔市重要物流节点。大力发展“城郊型”高效农牧业,高产奶牛、育肥牛、大棚蔬菜、特色瓜果、设施蔬菜基地等产业,要稳定规模、发展特色、提高产值。

   红花尔基镇。打造大兴安岭绿色旅游品牌,建好后续项目,发展娱乐和服务设施,加快红花尔基森林公园投资建设,带动旅游产品开发。到2015年旅游景区年接待游客15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1500万元。重点扶持木材深加工、畜产品深加工、山野菜深加工、旅游产品精加工企业。加快道路、供排水、供热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立足生态旅游开发,加大森林公园的森林旅游度假区、野营览胜区、科普游览区、森林狩猎区4个功能区建设,形成一个集休闲、观光、度假于一体的独特旅游景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由单一的林业采伐与加工业经济向具有林业特色的旅游业、乳肉草业等非林产业发展,形成以林区农牧业为基础,以林业、旅游业为支柱的产业格局。

   锡尼河镇畜牧业、旅游、文化三业并进。做好镇区规划。加强通路、通电、通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畜牧业布局,大力发展草产业,公路沿线具备条件地区发展舍饲奶牛业,大力发展肉羊产业,建设锡尼河马繁育改良基地。依托锡尼河庙、锡尼河博物馆和家庭牧场,开发牧民家庭旅游、敖包文化、民俗文化等为内容的旅游业,有序开发维纳河旅游疗养度假区。

   辉苏木加强苏木所在地规划和市政设施建设,吸引周边嘎查牧民定居进苏木要。依托“摔跤健将、民族服饰、游牧文化、天鹅湿地、最后一块无污染草原、德仁夏营地”六大旅游资源,打造“多彩辉河”旅游品牌。举办冬季那达慕,吸引外来游客体验银色草原并丰富辉河牧民冬季生活。建立滑雪场,开展雪地摩托等雪地娱乐活动。开展牧民家庭体验游。通过养殖大户、育肥大户带动,推动肉羊产业带建设。

   伊敏苏木。打造绿色旅游品牌, 以“吉祥三宝”的故乡旅游文化品牌及厄鲁特蒙古族民俗为主要内容,发展牧户家庭自助游。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实现由数量型畜牧业向质量型畜牧业转变。到2015年,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200万元。做好苏木所在地规划和管理工作。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建设城郊经济,建成民族经济强乡,全乡农牧业产业化带动牧民达80%以上,优良品种养殖率90%以上,订单农牧业达70%以上,发展近郊特色种养殖业、服务中心城区,牲畜逐步实行舍饲半舍饲。建成民族和谐新乡,砖瓦结构住房达90%以上。嘎查水、电、暖齐全,饮水达到国家标准,改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建成民族文化名乡,嘎查建有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共设施,住宅凸现浓厚民族特色和文化风格,建设达斡尔民族特色一条街。

第二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

   道路城镇道路建设以布局合理、结构适当的城镇干道网络系统为主要目标,完成巴彦托海镇道路网完善工程,实施巴雁镇兴华路、环城路、五泉山公路改扩建工程,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重点路段改扩建工程,使全旗城镇道路铺装率达到80%以上,巷道改造率达到50%以上。

   城镇给水提高供水能力,改善供水条件。做好给水规划,对供水管道进行改造和续建,增强城镇供水能力,实施巴彦托海镇、巴雁镇等供水扩网改造工程。强化城镇节约用水,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水率。建立起合理的水价体系,到2015年底,使全旗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城镇排水大力发展城镇排(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地形特点,有条件地段建设自然排放系统,发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城镇排水网络系统。到2015年底,完成巴彦托海镇污水排放管网扩建工程(含开发区污水管网),完成巴雁镇污水处理综合回用工程,使全旗污水处理率达到83%以上。

   园林绿化以发展城镇公共绿地和防护林带为目标,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城镇都要建成布局合理,并且能适应现代化城镇发展要求的城镇绿地系统,建成区所有裸露地面全部进行绿化,到2015年底,全旗计划新增园林绿地面积15公顷,使全旗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

   环境卫生城镇垃圾实现清运机械化、卫生填埋化。到2015年底,使全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建设一批公厕等便民卫生设施。苏木所在地垃圾及时清运、定点填埋。

   燃气及集中供热大力发展城镇燃气(灌装),到2015年底,全旗城镇燃气普及率达85%以上。推动新城区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巴彦托海镇供热公司扩建4×58MW锅炉,改造巴雁镇供热系统,建设红花尔基镇集中供热机组、扩建管网。全旗供热面积360万平方米,全旗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84%,使全旗城镇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第三节加强城镇管理

   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区目标,改进城镇管理,提升城镇环境,加快城镇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和品位。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相互促进,合理引导人口集聚,走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中心城镇和苏木嘎查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坚持高起点规划坚持“先规划后计划、先规划后土地、先规划后建设”,做到规划先行,有序建设。加快城镇改造规划设计以及区域内空置地块规划研究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提升区域功能布局、城市形象和品位,塑造功能完备、生活便捷、建筑现代、设施齐全的城市综合体。精心设计、精心建设,打造特色精品城镇。优选树木,广泛种植,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风格。着重强化街道和建筑设计,点面结合,体现内涵,彰显特色。完成巴彦托海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巴雁镇、红花尔基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锡尼河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伊敏苏木、辉苏木、巴彦塔拉乡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44个嘎查的村规划编制工作。

   坚持高水平建设在工程建设、功能设计和艺术质量等方面,努力打造精品。做好城镇建设改造工作,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挖掘城镇特色,对建筑风格、城镇风格进行科学定位,坚持城镇规划的一致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坚持高效能管理安全施工,严防层层转包,确保工程质量。建立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做好经常性维护管理,防止脏、乱、差现象回潮,把市容环境维护好、保持好。

   树立城镇经营理念坚持城市经营理念,对城镇资产进行集聚、重组和运营,最大限度地挖掘其潜力,实现保值和增值。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建设和经营城镇基础设施,实现城镇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运营的市场化。

第四节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公路建设,密切城乡联络。提高嘎查公路等级,完善干线公路,形成公路网,以巴彦托海镇为中心,建设乡镇苏木所在地一小时公路圈。发展牧区公共交通事业,降低牧民交通成本。

   增强城镇教育、就业、医疗集聚和辐射能力,服务城郊和牧区群众。降低门坎,提供优惠政策,鼓励牧民进城购房置业、创业就业。

 

 

第七章保护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民族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满足各民族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发展旅游经济、增强民族地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多民族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历史进程孕育了鄂温克旗多元的地域文化,要依托丰厚的文化积淀,适应发展的要求,以文化创新为动力,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保持和弘扬多元文化的历史传承性、民族民间性和艺术特殊性,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保护民族文化

   设立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保留、传承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为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给养。编制规划,设立机构,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丰富民族文化生活。设置文化活动基金,资助民间文化活动,普及民族歌舞,实现节庆活动和民间赛事常态化。把民族文化保留在少数民族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成为富有生气和活力的文化而不仅仅是保留在博物馆中。

   大力传承口耳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挖掘民间艺人,在民族中小学开设相关课程等措施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上形成普遍的传授与学习的氛围。抢救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普查、搜集、整理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逐级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保护名录。

   挖掘整理民族古籍书籍。加大经费投入和专业人才的培养,积极抢救挖掘整理民族古籍书籍。

   全力抢救民族语言。扩大鄂温克语言培训基地规模,在民族中小学全面实施双语教学,设置专业语言学科,通过对民族历史、谚语、诗歌等形式的学习,达到保护和发展民族语言的目的。

   大力培养民族文化人才。培养民族文化专业人才,资助民间艺人,建立引进民族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的机制,对于民间具有民族文化技艺的特殊人才给予特殊津贴补助。专业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结合,建设文化之乡、歌舞之乡、保留原生态文化底蕴。

   民族文化与民俗旅游业接轨。走文化旅游发展之路。要整合歌舞文化艺术、服饰文化艺术、民族手工艺作品、遗迹观光、民族民俗风情展示等文化资源,与呼伦贝尔及鄂温克旅游业接轨,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第二节 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以产业化带动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设立原始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产业;建立北方少数民族文化产品产业园区;大力发展马文化产业,包括育马、赛马、养马等相关产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成立民族文化保护、服饰、歌舞表演、传播、传媒等文化公司和民间团体。

一、发展思路

   建设民族文化特色嘎查。建设歌舞之乡民族文化嘎查、民族民间习俗文化嘎查、民族民间体育竞技文化嘎查,并以此为基础发展民族文化特色旅游。

   发展北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集聚区在巴彦托海镇、巴彦塔拉乡、锡尼河镇等沿线地区,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产品产业集聚区,承接的产业有: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制作、马奶酒生产、民族服饰生产制作等。对于入住园区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土地等优惠政策。

   规划原始游牧文化生态保护区。区域内居民保持原生态的韵味,还原古老游牧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重现历史和传统、回归自然的模式,发展原生态游牧文化旅游,同时保护和传承草原游牧文化。

   发展民族民间演艺团队。到2015年,全旗80%以上嘎查建有民间演艺队,立足民间歌舞,提炼、打磨成精品,立足本地吸引客源,并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发旗域外市场。继续举办国际情歌节,多渠道开展歌舞培训,经常性举办歌舞赛事,形成大规模的民间歌舞人才队伍。

   建设民族民间文化饮食一条街在巴彦托海镇建设民族民间文化饮食一条街,将北方民族饮食文化集中体现出来,在保护和传承民族饮食文化的同时,发展民族饮食文化产业。

   发展马产业和民族会展。建设赛马场、养马舍、育马基地等设施,积极发展良种马匹培育和探索发展赛马博彩产业。借鉴博鳌模式,以独具特色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氛围为依托,建设独具特殊的民族文化高峰论坛会址。

   民族文化影视制作。努力制作出一批以我国北方少数民族文化为题材的影视作品,构建以我国北方少数民族文化为主题的影视制作产业。

专栏7民族文化产业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建 设 内 容

总投资(亿元)

“十二五”计划投资

民族文化

产业园区

建议书

建设占地200亩,包括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3.5

3.5

民族民间文化饮食一条街

建议书

建设1000米步行街、临街民族特色建筑(用途为宾馆、饭店及商铺)和地下停车场

5

5

鄂温克旗

赛马场

建议书

建设可容纳1万人的赛马场、配套马舍、驯马(育马)基地、大型民族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等设施

10

5

原生态游

牧生活区

建议书

规划2-3个各约50平方公里草原,还原古老游牧民族生产生活方式。

15

15

鄂温克民族

会展中心

建议书

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风格独具北方少数民族特色,可承接省级会展任务

5

5

敖包相会 鄂温克风情园

 

设计方案论证

建设永久性冬季那达慕会场、鄂温克萨满祭坛、鄂温克萨满图腾林、索伦右翼衙门、鄂温克萨满诸神广场、鄂温克萨满神殿、鄂温克萨满文化展馆、光远寺、草原历史文化广场、景区牧户房屋改造、达斡尔民俗区、布里亚特民俗区、厄鲁特民俗区、弘吉剌部落、驿站、高端接待区(高尔夫球场)

0.68

0.68

巴彦呼硕民族文化特色嘎查

设计初步完成

 

 

 

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措施

   1、建立民族文化产业开发机构

   为使民族文化产业有序发展,组建民族文化产业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资源整合包装推介,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文化产业的建设。

   2、制定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出台鄂温克族自治旗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财政补助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新建的民族文化特色项目,配套安排扶持资金。

   税收扶持政策。对通过论证,资金到位,已实施启动的项目单位,在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出台减免政策。

   工商管理扶持政策。对投资新办文化企业,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不得收取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附加费用,必要时可采取特事特办。

   土地扶持政策。依法简化文化企业用地的审批程序,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优先安排用地,并降低相关费用。

 

第八章构筑开放型经济格局形成合作共赢新优势

   经济一体化进程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也是提升地区整体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然选择。抓住国家鼓励支持加快对外开放和加快产业升级的有利时机,发挥好自身的资源、区位、人文等优势,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人文交流,主动融入区域合作当中,推动生产要素合理布局和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力争在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中担当重要角色。

第一节立足文化交流、加大对俄蒙开放力度

   发挥与域外鄂温克、布里亚特蒙古族等民族的亲缘优势,加强同俄罗斯东部地区和蒙古国的联系,扩大和完善人文合作机制,开展文化交流、教育合作,促进旅游开发、经贸合作。

   扩大和完善人文合作机制,开展文化交流。通过承办鄂温克瑟宾节和举办布里亚特的阿拉塔日干节等活动,加深感情,增进友谊。通过派学者互访、学生互派、共同举办文体活动等形式加强教育合作与交流。通过民族寻根地访游、祭祀祖地游、冰雪运动、自驾车运动、民族风情生活体验游等形式开展旅游开发项目。采取经贸洽谈会、会展等多种形式加强经贸合作,为内地企业牵线搭桥。

第二节加强与各旗市区、东北地区的合作和对接开放市域市场

   以海拉尔区为重点,加强与各旗市区的合作。以项目为依托,力争纳入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计划中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范围。

一、推进与周边旗市合作

   建立金融一条街。建设巴彦托海镇金融一条街,吸引市内金融机构入驻,形成中心城新区金融中心,促进周边区域金融一体化。

   开放房地产市场,建设总部基地。引进市域内知名房地产企业和开发商,建设高档住宅区,建设区域公司总部基地,吸引全市精英人士到巴彦托海居住。

   促进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提高巴彦托海物流园规模。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并带动周边区域消费。

   加强与周边旗市和阿尔山市的旅游合作,整合旅游线路。

二、突出能源合作、融入绥满开放带

   要利用该地区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发展能源工业、加工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引进该地区知名物流企业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合作共建。通过两伊铁路、公路的建设,基本形成通往东北经济区的快速交通运输体系,为发展经济提供交通运输便利。

   深入推进与东北能源资源换市场合作。

第三节改善招商引资形式提高招商选商质量

   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完善各种吸引域外投资的配套措施。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域外企业投资能源重化工等优势重点产业,鼓励符合环保要求的中小企业入驻。吸引外部资金参与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拓宽招商领域以工业园区、物流园、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化工产品交易市场等为载体,鼓励招商项目向基地、园区集中。

   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招商引资渠道,实现招商方式由政策招商向项目招商和产业招商转变。进一步创新模式,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广泛参与的招商引资促进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以及考核奖励机制,推进招商引资快速发展。

   立足项目 带动开放要树立“不论内资外资,关键是好项目”的理念,将招商引资向择商选资转变,提高招商引资的内涵与质量,实现对外引资的重点由引进大项目向引进又好又大的项目为主转变。

 

第九章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推进循环经济进程

   围绕建设鄂温克草原生态屏障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着力抓好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三大战略工程,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资源管理,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与基本原则

   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按照优先保护,积极治理,合理开发,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逐步提高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治理区域全面好转。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到2015年,完成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退牧还草400万亩,全旗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加大科技支撑,提高工程建设效果。

   有效改善沙地的生态状况,合理保护和利用草原,天然林及其它次生林森林资源;实施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全旗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初步建立起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体系,使生态经济纳入良性循环轨道,基本控制住人为因素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和林草资源破坏。

   生态保护与建设基本原则。坚持保护和建设并重,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坚持注重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和人工促进改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方筹资和依靠群众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突出创新,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的原则;坚持以生态效益为主,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结合,实现生态环境整体优化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落实保护和治理责任的原则。

 

第二节生态保护建设区域划分

一、天然林保护区

   该区域包括红花尔基林业局全部施业区、绰尔、绰源、阿尔山三个林业局在我旗行政区划内的施业区林地。本区重点以天然林保护和治理水土流失为主,加大封山育林的力度,营造水土保持林。切实加快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抢救性地治理和保护黑土资源,推动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草原沙化治理区

   本区重点以防沙治沙为主,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实施围栏封育和配套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移民力度,依靠自然恢复,增加林草覆盖率。

三、草原生态保护区

   本区重点是保护现有草原生态,以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为主,保护和建设相结合。继续加大禁牧休牧力度,以休为主,禁休结合,大力推广划区轮牧;以家庭牧场为单位,小规模开发饲草料基地,并采取补播,加快植被恢复速度;大力发展草产业,扩大人工草地和饲料地面积。

四、重点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该工程以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退耕,植树种草,恢复植被为主要内容。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我旗的天然林和其他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加强森林经营,积极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开发多种林下资源,发展后续产业,同时,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

   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基本建成类型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使95%以上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类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划入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实现自然保护区建设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加大对辉河湿地、红花尔基国家森林公园、维纳河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投入,确定保护区区域及外延区域为禁止开发地区,严禁一切工业开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多样性,加大对偷猎、乱砍伐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发挥自然保护区的最大作用。

   林木种苗基础建设工程。林木种苗以调整、巩固、改革、创新为方针,以满足新时期国土绿化美化需求为目标。力争搞好种苗科技创新项目、种质资源普查、种质资源建设、良种基地建设、采种基地建设、容器育苗基地建设、林木种苗标准站建设、林木种苗配套建设。

   退牧还草工程。在工程布局上,退化沙化严重地区要实行禁牧;在中度退化沙化的草原上,以休牧为主,禁休结合;在典型草原和草甸草原地区要大力推广划区轮牧放牧制度,实现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

   草原防灾减灾及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草原防火体系,加强草原防火隔离带建设和草原防火站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
   草原牧区水利工程。从解决草畜矛盾入手,发展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达到草畜平衡。

   黑土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漫川漫岗区重点实施坡耕地治理与改造,顺坡垄改水平垄,修建植物地埂等工程措施,营造防护林,促进退耕和大面积封育保护;丘陵沟壑区,以沟道治理为重点,采取恢复植被,拦蓄地表径流,修筑沟道工程等综合措施,建立完整的沟壑防护体系;风沙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建设基本草场,发展高效农牧业,为草原保护和大面积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使我旗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建成并取得初步成效,开展全旗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建设,为定期发布全旗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奠定基础.

专栏8生态保护重点领域

◇天然林资源保护。继续对现有森林、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进行依法管护,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

◇退耕还林。巩固成果,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退牧还草。实施退牧还草400万亩。

◇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

◇生态示范区建设。巩固生态县创建成果。

◇生态恢复。实施风电、矿山开发区迹地生态治理工程。

第三节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到2015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得到控制,重点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一、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改善水环境

   以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为突破口,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快治理城乡水环境污染,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完成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确定保护区等级和界限,设立警示标志,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控制面源污染。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和管理体系,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并及时公布水环境状况。

二、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防治大气污染

   以火电厂建设脱硫设施为重点,确保实现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新(扩)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预留脱硝场地。在城区附近,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

   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展节能活动。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

   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工业废气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增产不增污。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生活噪声的监管,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限制机动车在城区鸣笛,对敏感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

三、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推进其资源化和无害化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把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作为维护人民健康,保障环境安全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点领域。

   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加快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收费标准和办法,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推行垃圾分类,强化垃圾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逐步对现有的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消除污染隐患。

   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推进建筑垃圾及秸秆、畜禽粪便等综合利用。 

四、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全面遏制重金属污染,逐步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削减。

第四节推进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产生和消费等环节,推进能源节约,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节约型社会。

一、推进能源节约建设节约型社会

   探索低碳经济模式,突出发展新能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培育低碳经济体系,积极参与森林草原碳汇交易示范项目。探索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基础上谋求最大产出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节约能源,提高能效,鼓励、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环保标准,降低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十二五”期间,风力发电装机确保新增30万千瓦以上,推广太阳能利用项目,发展牧区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设国家级绿色能源县。

   建设节约型社会。建立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机制。推进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农牧业节水措施,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节能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二、延伸能源综合利用产业链

   抓好试点工程积极推动煤电、煤化工、煤制气等重点行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抓好重点城镇和重点企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工业园区按循环经济模式布局。

   加强综合利用抓好农畜产品和矿产品的综合利用,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和再生材料。推进木材、金属材料等的节约代用以及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再资源化。

 

   延伸煤电化产业链条。煤炭产业要坚持以清洁生产为主线,形成褐煤-发电-新型建材,褐煤-煤化工(高载能)-新型建材,矿井水-电厂发电循环用水等若干条产业链。

   电力产业要发展电力及电力转化产业链。努力将电厂产生的粉煤灰,用于水泥配料和制作新型高强度粉煤灰砖、粉煤灰砌块、粉煤灰空心微珠、粉煤灰微晶玻璃等生产。

   拉长煤化工及下游产品产业链。其废渣可用于水泥和新型建材生产,实现煤化工企业清洁生产。

第五节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保障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一、主体功能区战略

   主体功能区划分。我旗主体功能区定位是自治区级限制开发区,其中伊敏河镇、巴雁镇、巴彦托海镇及周边矿产分布区列入自治区重点开发区域范围。辉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维纳河自然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主要以保护生态环境,开发旅游业为主,禁止开发对环境有破坏性的产业。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完成主体功能区划界。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依据我旗主体功能区划分,产业发展和布局要符合相应区域的主体功能,因地制宜地发展与之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建立主体功能区指标考核体系,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对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分类考核。

二、保障机制

   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生态环境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应确立生态环境是生产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一重要理念,真正建立起能够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长效机制。

   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我旗生态保护和建设符合国家生态补偿条件和范围,要积极争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森林草原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从而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和谐发展。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宣传机制与法制体系。依法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根本要求,要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国家《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完善《退耕还林条例》、《森林草原防火实施条例》、《征占用林地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设。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要让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成为全民自觉行动,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法律法规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每个公民自觉的义务。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推广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合理利用土地,草场资源,实行精种精养,向科学种养和集约经营要效益。节约利用各种水资源和农牧区能源资源,努力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推广灌溉饲料地,人工草场和免耕改良草场等草业增产技术,有效增加饲草料供给能力。搞好草畜平衡和阶段性禁牧,划区轮牧工作,大力推行舍饲圈养。
   拓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投资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投资者投入生态建设。大力支持企业和个体投资,规范和合理利用其它行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投入,努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多元化投资体制,弥补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专项投资的不足。

   建立起巩固提高生态建设成果的政策措施。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责任制,并给投资生态建设者创造更大的政策空间。积极支持环保产业和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坚持政策引导和牧民自愿的原则,开展生态移民工作,支持帮助移民群众发展生产,安居乐业。对迁出区实行全面封禁,巩固和提高生态建设成果。

 

第十章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把保障与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核心,提高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构建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

第一节努力扩大劳动就业

一、“十二五”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失业调控体系,确保就业局势的稳定。5年累计新增就业5500人。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重点

   增加社会就业容量。进一步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等,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实行灵活的弹性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方式。支持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收失业人员。

   培育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部门协调,完善管理制度,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推进下岗和失业的并轨,积极稳妥地推动下岗职工直接走向市场就业。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健全市场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继续实施好 “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确保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强化就业援助的针对性、措施的规范性和机制的长效性,帮助特殊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好创业培训和服务,扎实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落实“4050”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农牧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牧民工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帮助其实现就业。

第二节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两项指标在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中位次前移,并尽早达到全区的平均水平。

   地方财政收入每年新增部分更多用于城乡居民收入分配。

   建立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和离退休职工的津贴补贴水平;实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增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牧区养老金正常增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或扩面。

   努力使牧民收入增幅不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提高城乡优抚抚恤和社会供养标准。

   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牧区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提高牧区退牧及占地等补贴补偿标准,提高直补、良种繁育等补偿性收入标准。落实草原生态补偿政策。

   逐步建立城镇低保保障标准和牧区低保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

   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作用。逐年增加改善民生的公共支出,重点用于教育、社保、就业、住房、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特困人群救助、农牧林水等方面的补助补贴;管好用好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推广、扶贫开发、农牧业产业化、第三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导向作用。

第三节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总体思路,大力培育居家养老的试点,探索不同的养老形式,重视解决好特困老年群体基本生活服务问题,通过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等形式,提供无偿、低偿服务,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合社区资源,构建完善的服务网络,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服务。加快建立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在巴雁镇建设一所面积5000平方米、容纳200张床位的公办养老福利机构。

   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化,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牧区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继续深入落实我旗新农合制度,“十二五”期间新农合参合率按常住人口达到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高于240元,补偿比例在2010年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封顶线达到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补偿金额6万元以上。基金结余当年低于10%,历史累计低于20%。保持我旗新农合全区先进水平。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70元/人.月,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460元/人.年;新入学贫困大学生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人5000元。

   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基本建立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高质量、高标准的社会福利机构,提升“老、幼、孤、残”的福利服务和保障水平。“十二五”期间,将我旗城镇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人.月;牧区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人.月;将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集中供养不低于3253元/人.年;分散供养不低于2311元/人.年。统筹做好孤儿养育、教育、康复、技能培训和成年后的就业工作。继续认真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项目,推进孤残儿童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手术康复工作。

   全面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3169套,总建筑面积70.35万平方米,总投资99130万元。其中:廉租房530套,经济适用房3399套,林区棚户区改造住房1145套,矿区棚户区改造住房3975套,游牧民定居住房3520套,牧区危房改造住房600套。到2015年底,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第四节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落实 “三少”民族自治旗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的项目、资金扶持,充分运用好上级支持自治旗发展的相关政策。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和少数民族危房改造工程。

   扶持民族乡加快发展。加大对巴彦塔拉达斡尔族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加快民族乡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加强民族乡公共设施建设。

   积极落实国家关于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政策。在原有23个鄂温克族聚居嘎查的基础上,新增10个达斡尔族聚居嘎查,使全旗纳入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嘎查数达到33个以上。

第五节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发展学前教育。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园为主,深化办园体制改革,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到2015年,3—6周岁适龄儿童的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办好特殊教育,最大限度地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的需求。

   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在实现“两基”巩固提高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双高”,即高标准,高水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做好牧区贫困适龄儿童的入学、防流控辍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和防辍率的双达标。持之以恒抓好全旗剩余青壮年文盲的“扫盲”教学工作,至“十二五”期末全旗脱盲巩固率达100%,实现无文盲旗县。

   加强中高阶段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优质高中为依托,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办好综合性高中,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升学和就业的需求。到2015年全旗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率达95%。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学习、实训基地建设。围绕自治旗提出的创建“能源重化工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职业教育要重点培养适应全旗经济发展需要的、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技术性、服务性人才。加大就业工作指导力度,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和创新,构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包括各类成人教育和培训在内的全旗职业教育体系。

   积极发展民族教育。加大民族学校改革与投入力度,使民族学校成为我旗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在中小学普遍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活动,组织编写一批符合我旗实际的幼儿园及小学低年级“双语文”教材,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二、全面提升科技综合能力

   大力实施“科教兴旗”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工业实力、建设现代农牧业为重点,以完善科技服务体制机制为突破口,着力打造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平台,构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提高科技普及程度和全民科学素质,为建设创新型鄂温克提供动力支持。

   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综合科技实力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

   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以市场为基础,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科技职能部门为纽带,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合理的科技创新格局,完善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体系。

   科普工作得到更好发展。大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全旗公众接受科技培训的比例大幅提升,牧民技术员数量显著增加。建立引进外地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着力引进紧缺实用的高级科技人才。健全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平台,探索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引导牧民开展创业行动。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完善科技专家库和乡土人才库,促进科普事业可持续发展。

   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出台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依托各级科技项目,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引进运用、再创改进的主体,成为我旗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主力军。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支持科技人员领办或创办民营科技企业。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做好复合型科技人才的培训,积极实施“人才工程”,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人数的15%以上,社会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率应达到90%。

   积极推进农牧业技术改造。选育、引进推广种植养殖业新品种,建立不同类型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

三、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旗图书馆与乡镇图书馆联网, 60% 以上的乡镇级“两馆”达标。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旗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建立数字广播影视节目平台。

四、发展卫生、体育事业,增进全民健康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健全旗、苏木﹙乡,镇﹚、嘎查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在巴雁镇、伊敏河镇新建或整合原有卫生资源,设立旗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形成由旗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嘎查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为网底的卫生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加大社区卫生投入。新建两所社区服务中心,两所卫生院,全旗社区卫生服务站数达到10所,乡镇苏木卫生院达到所,嘎查卫生室数达到44所,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群众小病不出嘎查(社区),大病不出旗的目标。加强中蒙医专科专病建设,完善旗蒙医医院专科机构的设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建立中蒙药种植基地。新建锡尼河地区蒙医医院业务用房,增强服务能力。

   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覆盖率达100%,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镇区达到70%以上,牧区达到50%以上。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强化职业病诊治能力,适应旗内各大企业相关疾病防控形势的需要;适应国家医改政策体制需要,加强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相关机构能力建设;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卫生室建设,强化牧区卫生室建设管理工作,发挥功能。

   发展体育事业,增进全面健康。以政府为主导,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营利和非营利性的民族体育产业,加大对民族体育的投入力度,加大开发延伸产品的力度,形成产业化、规模化。

   以小区为单位,全面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对于新建住宅等房地产项目在项目审批、规划时要求附带建设一定数量的全民健身设施。以乡镇(苏木)为单位,每个乡镇(苏木)建设一到两个体育活动场馆。

五、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广婚前医学检查,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建立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引导各族群众按政策生育。

专栏9 “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指标

2010年

2015年

“普九”人口覆盖率(%)

100

100

幼儿教育入园率(%)

91

95

初中毛入学率(%)

118

12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3

94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人均期望寿命(岁)

 

 

孕产妇死亡率(人/10万)

0

0

婴儿死亡率(‰)

6.024

0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机构数(个)

 

 

体育人口(%)

 

43

出版图书种数(种)

 

 

出版总印张数(万印张)

 

 

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

 

98

有线电视入网用户(万户)

5700

 

城乡社会福利床位数(张)

 

 

 

第十一章加强社会管理推进文明建设

第一节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自治旗自治条例修订工作,切实落实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根据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出台或修订单行条例,充分发挥自治优势,争取更多支持政策、出台更有针对性的地方法规,旗政府相应制定实施细则,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全面实施五年普法规划。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决策效率和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建设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嘎查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第二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加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和管理。加强对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建设和管理,以优质服务、公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为载体,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大力倡导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推进文明礼仪,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环境建设,改善公共秩序,推动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企业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成为旗帜和亮点,为全旗整体文明创建上新水平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全面加强文明城镇、文明嘎查、文明社区建设。实施“以赛促创,城乡共建,整体推进”战略,以提高公民素质、群众生活质量、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优秀文化为主要内容,以整治群众关心的脏、乱、差和急、难、愁等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实现、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广泛吸引和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城乡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为自治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全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主题宣传教育。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作良好环境。统筹组织好重大传统节假日和纪念日活动,增强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典型宣传,用典型地区和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召人,鼓舞人。
   全面推进文化品牌建设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立足民族文化优势,继续打造“敖包相会的地方,吉祥三宝的故乡”、“一个被世界传唱的地方”、“瑟宾节”、“冬季那达慕”等文化品牌。重点加强以绿色草原文化、银色冰雪文化、红色向党文化、白色乳业文化、本色民族文化“五彩文化”为代表的民族文化建设,全面推进“百公里”旅游文化景观带和“文明草原百里行”工程,“双百”共创文明新牧区工程。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大力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等,以“伊敏河之夏”文艺汇演、广场舞大赛、社区文艺汇演等形式丰富群众生活,提升文化品位,促进社会进步,使牧区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让百姓喜闻乐见。

第三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以新一轮“平安鄂温克”建设为统领,以打牢基层基础、织密防范网络为重点,最终实现社会环境稳定、案件大幅下降、群众对治安满意度大幅度上升的良好局面。

   开展好新一轮“平安鄂温克”建设。重点开展好城区、牧区、林区三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平安城镇、平安牧区、平安林区、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景区等各项平安建设。

   做好以群防群治组织为基础。以技术防范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广治安保险工作,加大技术防范建设的投入力度,力争在五年内实现城区覆盖率85%,牧区覆盖率35%的技防建设目标;

   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中心(站、部)建设。加大基层综治力量的整合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节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建立产品质量考评机制,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深入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完善食品药品执法与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规范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城乡药品监督网实现全覆盖。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完善煤矿、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与责任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工作。做好消防教育,严格建筑物消防管理,规范设计,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加强人防工作。继续实行“长时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两防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发城镇地下空间,依法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计划建设防空地下室25000平方米。到2015年,巴彦托海镇镇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力争达到40000平方米,人均工程面积达1平方米,做到防空地下室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善、比例更加协调、平战转换措施更加完善。建设一处战时人口疏散基地。

   加强重大灾害的监测与防控。加大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的监测、防控力度。加强地震工作,更新改造监测设备,提高监测水平,提升台站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第五节加强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平台,拓展服务内容,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深度应用。

   加快推进牧区信息化。逐步完善牧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旗30%嘎查的牧区信息化服务培训室。扩大“三农信息通”等软件的应用范围。

   加快推进服务业信息化。推进“百村千户”家庭旅游信息化工程,形成以海—红公路为沿线,家庭牧户游为主体,各大旅游景区互联互通的旅游信息平台。

 

   完善旗本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推进我旗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建成上联呼伦贝尔市、下联乡镇苏木、横联旗直各部门,功能完善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加快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整合,两年内主要政务实现网上办公、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打造高效能政府。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领域的信息化进程。

   智能化社区建设。构建社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把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嘎查,惠及全民。完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和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以及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信息安全监控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内容与网络安全。

第六节其它工作

一、做好双拥工作

   加强双拥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国防教育月”、“征兵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双拥和优抚安置的政策法规,宣传我旗制定的有关拥军优属的各项优质优惠服务措施,宣传双拥光荣传统和加强军民团结的重要性。

   努力为部队办实事好事,为加强国防建设作新贡献。开展节日慰问。召开军民座谈会,努力为部队办实事。对现役军人、军烈属、残疾军人及优抚对象等实施优质优惠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关心和帮助军队转业干部,充分调动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的积极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加大军民共建文明活动力度。进一步密切与驻军部队的联系,以各种方式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文明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地区稳定。

二、加强妇女儿童工作,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贯彻落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和实施“鄂温克旗妇女儿童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在经济、参与决策管理、教育、健康、法律、环境、劳动保障七个领域制定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制定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保护、环境四个领域的发展目标和策略措施,改善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建立有效的监测评估机制,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所定目标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保护、生存发展环境得到改善。

三、做好档案史志工作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力度,逐步完善档案管理配套建设和信息网络化建设,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按照档案馆舍建设标准,改扩建旗档案馆。

四、加强工会工作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建设,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表达职工意愿和工会主张。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法律宣讲活动。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提高职代会运行质量为基础,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强化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五、做好共青团工作

   推进团建基础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嘎查、学校、“两新”组织的团建工作。不断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和商业模式的新变化,找到推动团建的有效途径。通过抓好学习培训、加强主题教育、开展实践活动,把团员教育贯穿到团员发展、团员评议等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做实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做好创业青年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大对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力度。完善创业青年人才信息系统,储备一批发展前景好、信用程度高的青年创业项目。建立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做好对见习青年的引导和服务工作,探索在创业青年和见习青年中的建团模式、组织活动方式,努力把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取得的工作成效转化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成果。

六、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围绕思想道德建设,突出“五爱、四有”教育,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关工委的指导服务作用,从实际出发,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十二章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第一节加强政策引导

   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把握全旗经济发展走势,避免大起大落;高度关注民生,加大公共产品供给。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综合实施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和消费政策,积极运用价格、税收、补贴等经济杠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民生。

一、积极引导市场需求

   扩大消费需求。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特别是牧民收入为重点,提高整体消费能力。努力调控价格,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改善消费条件,拓展消费领域,促进消费升级,发展消费信贷,增加即期消费,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消费方式,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和消费层次,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特别是本土中小企业的拉动作用。

   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继续支持农牧业和牧区经济发展。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注重工业产品附加价值的提高。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服务业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通过投入增量带动存量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激发民间投资在融资中的作用,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积极探索促进民间资本向投资转化的新机制。

二、合理安排财政预算

   根据“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编制实施好年度财政预算,加强收入组织和支出管理,努力保持收支基本平衡,提高公共财政能力和水平。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人性化的纳税服务工作和精细化的税源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确保各项税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增强财政保障和支付能力。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十二五”期间,在确保职工工资发放和党政机关运转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专栏10 政府公共财政和政府建设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增加对“三牧”的投入。

◇切实保障教育经费的稳定增加,重点加大对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继续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重点项目的建设。

◇保障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

◇确保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到位。

◇切实提高政法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加大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加强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重点支持牧区卫生院建设,实行对贫困牧民的医疗救助,增加对重大疾病防治的投入。

◇加大对救济性扶贫、教育扶贫、移民扶贫的扶持力度,重视解决因病因灾返贫的问题。

◇设立就业促进基金,对就业困难群体进行就业援助,建立牧民转移就业培训基地。

◇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档案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改善牧区广播电视网,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

◇加大防灾减灾的投入。

◇加大对重点河流、区域、城镇的污染防治投入。

三、加强产业政策调控

   加强经济运行监控分析,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政府投资和项目建设方向和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加强价格监控。建立抑制价格持续上涨的长效机制,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制定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补贴救助制度。

   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制定符合我旗实际的产业政策实施要点,主要采用经济手段促进产业发展,引导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在信息发布、市场准入、环保标准、土地使用等各环节,加强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

   加强立法研究和工作创新。充分运用自治旗拥有立法权这一制度优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资源开发和草原利用等方面出台专项法规,发挥制度优势,增强执行力度,把创新制度化,确立地区竞争优势。积极探索政府工作创新,按照上级部署,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智工作。制订规划,建立专项基金,把干部和人才培养、引智作为战略性工作。一方面,立足于旗内培养,加强培训,进行选拔锻炼,不仅要做好干部人才的培养,还要做好各类事业、企业单位专业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适当引进外来高层次人才,同时,进人与借脑结合,建立专家顾问团,在教育、医疗、牧业、工矿、金融服务业等各专业,在政府决策、企业生产、民生事业等各领域,用较低的成本,搭建科学有效而不是华而不实的合作平台,服务全旗。

第二节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完善规划体系,针对发展的特定领域和薄弱环节,编制实施好专项规划,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突出抓好重大项目,改进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为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落实专项规划。编制各行业“十二五”规划,切实把专项规划做深、做细,注重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旗政府组织编制13个重点专项规划,经旗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加强规划衔接与协调。发改部门负责规划的衔接和总体协调。专项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加强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加强衔接配合,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不断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

   严格规划管理。维护十二五规划纲要的严肃性,政府投资、各种资源配置及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应符合规划要求,规划没有部署的重大项目,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予安排,集中政府掌控的有限资源,全力落实十二五规划。加强规划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或重大情况变化,必要时,按照法定程序,对规划进行修改。

   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观念,按照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结合我旗实际、注重前瞻性,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及时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始终保持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强有力的支撑。

   改善目标考核导向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加快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的特点,建立科学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专栏11 “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序号

目录

编 制 单 位

1

农牧业产业化 “十二五”发展规划

农牧业局

2

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十二五”规划

发展和改革局

3

游牧文化保护区规划

文体广电局

4

城镇和村庄体系规划

建设局

5

“十二五”公路建设规划

交通局

6

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旅游局

7

民族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文体广电局

8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环保局

9

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展和改革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10

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绿色能源旗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展和改革局

11

巴雁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建设局、巴雁镇

12

伊敏河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建设局、伊敏河镇

13

红花尔基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建设局、红花尔基镇

14

锡尼河镇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建设局、锡尼河镇

   注:按照市规划局要求,巴彦托海镇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编入市总体规划内。

   专栏12 “十二五”规划重大研究课题目录

序号

目录

编写单位

1

“十二五”到2020年能源和工业产业布局和指标体系研究

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招 商 局

2

牧业和牧区发展“十二五”目标和指标体系及牧民增收目标和实现途径研究

农 牧 业 局

3

城镇居民收入“十二五”目标和实现途径研究

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

4

城镇化和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

发展和改革局

 

   附表:“十二五”项目库

   附录1 “十二五”专项规划

   附录2 “十二五”规划专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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