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5日上午,旗发展和改革局在旗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呼伦贝尔市绰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尔气铁矿二道尾矿库初步设计审查会议。旗发改局专门聘请组成了专家组,组长:市水利勘察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亢明仲,成员:市环科院高级工程师君珊、市水利勘察设计院工程师梁心蕊。
会议由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莫新柱主持,尾矿库设计单位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代表赵晓民对尾矿库设计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专家组进行了评审,旗直相关部门发表了意见。现将会议评审情况纪要如下:
一、尾矿库初步设计单位代表介绍塔尔气铁矿尾矿库初步设计的有关情况
1、呼伦贝尔市绰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尔气铁矿地理位置:位于鄂温克旗伊敏苏木境内,伊敏河上游,距红花尔基60公里,距旗政府所在地巴彦托海镇170公里,距对应伊敏河干流最近点20公里。
2、尾矿库具体位置:在铁矿采矿区内就近建设铁选厂,尾矿库位于选厂西侧的沟谷内,用于贮存选矿后产生的尾矿。
3、尾矿库周边环境:矿区位于大兴安岭山脉中麓的西缘,属于以营林为主的林区,距西南30公里有全胜林场;在矿区西北9公里处有海拉尔至塔尔其镇公路通过,均没有可造成灾害的可能。
4、水库和水坝有相同和不同的地方:水库存水,尾矿库是作为初期坝存沙,根据生产的进行,每年在变化,沙泥逐年增加;存水通过滤水坝排出。初期坝高10米,中期17米,最终达到27米。
5、尾矿库是铁矿工程的一部分,原尾矿库坝经市人大调研组检查认为不合格,所以铁矿申请再建二道矿,重新设计施工建设。
6、关于施工和建设的建议:
(1)工程施工中应做水质化验,决定能否排渗;
(2)项目建设应考虑水的回收利用,节约资源。
二、绰尔矿业开发公司代表说明本次尾矿库建设的原因
经有关领导检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重新设计;尤其是呼伦贝尔市人大检查组认为原尾矿库库容较小,要求重新建设新坝,所以二次扩容,于2009年再建一座新坝,达到要求。
三、专家评审意见
(一)工程设计
1、水文
1.1 基本同意采用《黑龙江省水文图集》(1972年版)推求设计洪水的方法,但因其资料系列太短,需根据附近参证站对其水文参数进行修正方可使用。
1.2 应增加春汛洪水的计算,取春汛、夏汛中较大值做为设计值,从而确定排洪设施的规模。
1.3 进一步复核报告中洪量的计算公式。
1.4 建议补充施工期洪水内容,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供依据。
2、工程地质
2.1 基本同意对库区地形、地貌的概述,但应增加建坝后库区有无渗漏,库岸是否稳定等论述。
2.2 增加坝址处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体风化程度、水文地质条件及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等内容。
2.3 补做天然建筑材料的勘察。
3、工程任务和规模
3.1 按照设计工程的任务和服务年限,重新核定报告中工程的规模及坝高等。
4、工程布置及建筑物设计
4.1 按照水文、筑坝材料的物理力学指标重新确定排水建筑物及大坝的结构型式,并按规范作相应的稳定计算。
4.2 增加排洪管出口消能工计算内容。
4.3 细化回用水扬水泵站设计及配电工程设计。
4.4 增加坝体、坝基漏水处理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
5.1 补充施工组织设计章节。
6、补充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内容。
7、设计概算
7.1增补编制说明
7.2 补充工程单位估价表
(二)环保设计
1、明确尾矿库库底及侧面防渗措施,具体方式。以进一步提高尾矿水回用率。
2、初设中应体现尾矿库封场后的工程内容,包括生态恢复等措施。
3、根据环保的要求,需要设置三口监测井,一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储存场上游,作为对照井;第二口设置在地下水流向下游,作为污染 监测井;第三口设在可能出现扩散影响的储存场周围,作为污染扩散监测井。
四、各相关部门意见
1、鄂温克旗水务局:初步设计中应考虑水土保持方案和水资源论证方案。
2、鄂温克旗环保局:初步设计中应补充防渗资料。
3、绰尔林业局:初步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生态安全,保证库容适用。
4、鄂温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定期对坝体、山体进行检查,做好汛期排洪巡查并做好记录;
5、鄂温克旗国土资源局:以前矿区征地为6.23公顷,施工前应补办扩大征地手续。
6、鄂温克旗发改局: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和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指导工程建设达到标 准的建设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督促并配合设计单位完善初步设计方案及其它有关工作。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旗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刘世民,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阿拉木德,水务局高级工程师朱伟,环保局综合管理股工作人员赵秀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孙建军,绰尔矿业公司副经理彭英彬、经济师金春儒,绰尔林业局高级工程师王一理,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赵晓民、工程师王晶鑫,高级工程师亢明仲、高级工程师君珊、工程师梁心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