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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的职能职责
 


发改局的职能职责

文章来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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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研究制定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目标政策、措施;对全旗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和预警;制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实现全旗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措施,参与产业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实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旗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编制全旗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计划。

    (三)负责全旗经济信息网建设;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监测和研究;研究提出运用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提出鄂温克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及投资办法;组织编制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

    (五)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旗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国家、自治区拨款建设项目和全旗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审查转报大中型基建项目;组织和管理重要大项目稽察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旗对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国内、国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和进出口的总量平衡及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计划。

    (七)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和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制定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协调实施。

    (九)组织协调全旗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拟定招商引资方面的规定、办法等,并监督实施;拟定和实施全旗招商引资的部分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布局;负责全旗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和联合审批、报批和联合报批事项。

    (十)组织协调全旗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做好制定规划,研究政策、组织组织落实西部大开发重要项目等工作。

    (十一)承办旗委、旗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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