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呼伦贝尔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构建和谐稳定鄂温克,推进全旗“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根据综合推进组工作职责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经济发展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坚持走生态文明和又好又快发展之路,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上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完善社会管理,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坚持原则
⒈围绕大局,紧扣中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认真分析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发展机遇,科学判断我旗经济基础与发展方向,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各部门、各推进组之间的协调与密切联系,真抓实干,促进“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各项工作协调平衡发展。
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扬长期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争取更多中央新增投资,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大力开展商引资,确保经济平稳增长,把构建和谐鄂温克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⒊抓住重点,突出难点,分步实施。切实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关注和改善民生为总抓手,关心弱势群体利益,有步骤、分阶段解决人民群众就业难、维权难,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注重经济发展与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和改善民生相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管理,加强民主法制,维护民族团结。
三、重点工作
⒈及时组织开展各项指标数据汇总、经验措施总结交流工作,并向领导小组及时反映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基础性工作规范、系统、完善,确保有关指标全面完成。
⒉继续落实指标考核、考评工作。与组织部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指标考核体系与考核方案,将“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同其他重点工作一样,从指标完成、工作开展和民意调查三方面情况分别赋予权重进行加权计分,进一步推进“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建设考核问责制。
⒊在继续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以发展的眼光,认真规划我旗今后3-5年的“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建设,在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的目标和措施,通过实施“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扎实推进社会领域的建设步伐。
⒋在执行《鄂温克旗“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工作规则》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及运转机制,推进全旗“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进度。
⒌加强“六个一”专项信息编报工作,推动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我旗《关于报送“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工作简报的通知》精神,综合推进组将确定一名信息报送负责人,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编发为《工作简报》,报送旗“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推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⒍提高深入落实“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实施“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指导意见》,在调整充实机构与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与强化工作调度等方面下功夫,建立落实“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与重点采取的措施
⒈在全旗“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综合推进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综合推进组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其下设办公室分工负责,完成日常事务工作及年度计划任务。
⒉对国内外形势变化有一个基本了解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国家政策,研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有关省市、周边地区经济形势,政策变化,借鉴他们好的思路、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旗“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各项工作不断前进。
⒊全盘谋划“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建设。在实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方面下大功夫,既要考虑当前,更要谋划长远,通过对“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计划未来。
⒋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能力,认真抓好项目工作。通过抓好项目,招商引资与企业服务工作,争取更多上级投资,实现全旗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⒌注重调研分析,不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旗情的认识,经常分析研究落实“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控各项指标变化,提高应对和解决各类问题的对策建议,统筹协调、搞好综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