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过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当前急需做好2040年中央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和中央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0年中央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和中央投资项目储备工作,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点安排中共中央中发(2008)18号文件中确定的建设任务,在改善民生、加强“三农”、推进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结构等方面,集中力量办大事;统筹安排“十一五”规划和有关专项建设规划确定的任务。特别是要支持对拉动经济增长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项目,不失时机地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重点安排领域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廉租租房建设,支持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一是加强“水电路气房”等农村民生工程建设。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完善、农村公路、农村沼 气工程,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过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几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等建设。
(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家快南水北调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二是支持铁路、公路、中西部支线机场和西部干线机场建设以及城市电网改造,实施石油储备二期工程。三是加快西藏“十一五”规划项目建设,支持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重点镇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卫生、教育等是会事业建设。一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重点中医院等建设。二是支持全国中小学生校舍安全工程和高等教育“211”工程等建设。三是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旅游基础设施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建设。
(五)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程。一是支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二是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等生态建设工程。三是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六)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等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发展和能源装备项目等建设。
除以上重点安排领域外,继续安排中央本级政权建设项目等。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支持公检法司基础设施等政权建设项目。
要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投向选择项目,围绕上述重点安排领域开展工作。中央投资严禁用于“两高”、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生产能力扩张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关于投资计划编报规模。为了更好地安排2010年投资计划,并为以后年度做好项目储备,原则上可按照各有关专项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提出2010年建设任务(没有明确建设任务的可比照今年规模),确定编报规模。
(二)关于项目前期工作。编报的项目要以经批准的建设规划或方案为依据,按规定履行项目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核(备案)等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做到投资计划一经确定,就能立即组织实施。
(三)关于地方配套投资。各地要统筹财力,优先安排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要量力而行,明确配套投资责任主体,合理确定省市县配套比例。
(四)其他要求。编报的中央投资计划草案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项目信息要填报完整准确。请务必于6月16日前,将编报的2010年中央投资计划草案和储备项目(含电子数据)、文字报告,以及项目审核等有关附件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