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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文章来源: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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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办公室(含文秘、档案、财务、车辆等业务)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助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保卫和规章制度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旗、依法行政等有关责任目标的协调落实和有关信息的上报工作。

    办公室工作:联系旗四大班子办公室、市发改委办公室和旗各苏木乡镇、旗直部门办公室。

( 二 )项目办(含重点项目办公室、项目稽查办公室、项目信息办公室等业务)

    负责全旗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鄂温克旗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计划;组织协调鄂温克旗基本建设项目库建设,参与制定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负责重点项目前期论证、项目库建设;审查上报重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重点项目专项基金和预算内投资意见。

    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督促检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依法对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和鄂温克旗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投标、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项目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向旗委、旗政府以及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上报工作。

    重点项目工作:联系旗各苏木乡镇、驻旗各类企业、招商局及各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稽查工作:联系市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旗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投资部分)及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信息办公室工作:联系市发改委项目信息科和全旗各有管项目建设单位。

( 三 )综合、工业与基础产业股(含重大项目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经济信息办公室等业务)

    研究提出鄂温克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编制鄂温克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年度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各行各业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研究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形势预测、预警和分析,提出调控建议;参与研究鄂温克旗经济重大问题。

    提出鄂温克旗能源、交通、通讯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衔接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

    研究制定鄂温克旗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与建议;研究工业与一产、三产协调发展问题,并提出实施意见。

    负责全旗重大项目管理工作;配合监控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负责全旗重大项目前期论证、项目库建设和对外宣传推荐等工作

    研究提出鄂温克旗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改革试点;提出推进鄂温克旗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负责经济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向旗委、旗政府以及市发改委的上报工作。

    综合工作:联系市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科和旗统计局、经济局、招商局等单位部门。

    工业工作:联系市发改委工业经济发展科、旗经济局(工业部分)和相关各企业。

    基础产业工作:联系市发改委基础产业发展和旗交通局、能源、通讯等部门与行业。

    重大项目工作:联系市发改委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旗招商局、驻旗大企业等。

    体改工作:联系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和旗经济局、工商业者联合会等部门。

( 四 )固定资产投资股(含西部开发办公室、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编制鄂温克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有关投资宏观政策;监测和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负责相关行业按规定需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及限上项目的审核上报的工作;制定鄂温克旗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定有关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建设的具体规定;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战时国民经济动员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鄂温克旗国防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鄂温克旗国民经济动员项目审批;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鄂温克旗贯彻国家、自治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农村牧区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结构调整、资源开发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鄂温克旗实施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落实国家、自治区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联系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旗城建、公、检、法、司等部门及各苏木乡镇。

    西部大开发办工作:联系市发改委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各苏木乡镇及畜牧、林业、环保、招商等部门。

    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联系市发改委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其人武部。

( 五 )农牧、社会与第三产业发展股(含经贸流通、地区经济、移民办公室等业务)

    研究提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和农牧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发赈计划;参与编制和实施鄂温克旗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监测和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承担大型水利工程移民、生态移民、扶贫移民等项工作。

    研究提出鄂温克旗社会发展战略,编制鄂温克旗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汇总和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

    实施;衔接平衡和农牧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发赈计划;参与编制和实施鄂温克旗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监测和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发展;承担大型水利工程移民、生态移民、扶贫移民等项工作。

    研究提出鄂温克旗社会发展战略,编制鄂温克旗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汇总和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并负责协调工作;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计划和相应措施办法;管理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提出鄂温克旗信息产业发展战略。

    研究制定全旗第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监测和分析服务业发展状况,监督、管理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提出鄂温克旗内外贸发展战略,跟踪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发展状况,研究鄂温克旗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进出口的总量平衡;提出重要商品的调控政策,商有关部门编制除工艺品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平衡计划、储备计划,以及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计划;研究制定鄂温克旗市场总体布局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对市场的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审查意见;研究提出鄂温克旗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规模和投向,提出而温控器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总量和方向,检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状况;安排鄂温克旗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综合平衡和衔接财政、金融计划,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和金融市场管理。

    研究制定鄂温克旗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与建议;研究提出行业总量平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办法、措施。组织编制可持续发展规划和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参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措施的制定;参与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鄂温克旗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计划。

    农牧林水工作:联系市发改委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科、旗各苏木乡镇及畜牧、林业、水务、气象等部门。

    社会事务工作:联系市发改委社会事业发展科和旗教育、科技、卫生、计生、文体广电、民政、扶贫、档案、民委、人劳、旅游、群团组织等。

    第三产业工作:联系市发改委第三产业发展科和旗工商局(个体私营服务业)、各苏木乡镇等。

    经贸流通工作:联系市发改委经贸流通科和旗财政、金融、保险、税务、经济(商务和粮食部分)等部门。

    移民办公室工作:联系市发改委移民办公室和旗水务、林业、扶贫等部门。

    地区经济工作:联系市发改委地区经济发展科和旗经济局、国土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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