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决定在局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服务制度公开
(一)积极主动以礼相待。凡来本机关办事的人员,都要热情接待,有问必答。接听电话,注意礼貌,态度谦和,问明答准。
(二)依据政策实事求是。无论谁来办事都要根据政策,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提供方便。凡能立刻办的事情绝不拖延,不能立刻办或不能办的事情,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耐心说明理由,给予明确答复。
(三)明确职责当好顾问。各科室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能职责、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对于外来办事人员不懂办事程序或申报文件不规范的,要主动向其说明情况,指导备齐所需手续,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当好参谋。
(四)讲求实效无私奉献。对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批,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手续齐备,在规定的审批权限内要做到:
1、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或转报;
2、对需要进行论证的可研报告论证后办理审批;
3、对有特殊情况的项目,经办人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协调工作,加班加点,妥善安排;
4、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单位或申办人。
(五)尽职尽责优质服务。各职能科室除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努力搞好各项工作的的跟踪服务,掌握动态,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及时准确的为旗委、旗政府提供各项经济指标及运行情况。
二、廉政制度公开
(一)秉公尽责,不循私舞弊,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
(二)依法行政,不贪污受贿,不欺诈勒索,不贪赃枉法。
(三)廉洁奉公,不腐化堕落,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名利。
(四)光明磊落,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投机取巧。
(五)两袖清风,不唯利是图,不吃请收礼,不奢侈浪费。
三、违反制度责任追究公开
(一)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其违反制度责任:
1、凡是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不按规定时限予以办理有关手续的。
2、凡是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条件而不予办理相应审批事项的。
3、对基层、企业来人故意刁难,态度蛮横的。
4、因工作失误,造成基层、企业经济损失的。
5、工作人员有利用手中职权,索贿受贿,以权谋私,违反廉政公开制度的。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违反制度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罚:
1、行政处罚。责令违反制度者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或公开检讨。
2、行政处分。对违反制度者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处罚。
3、违反制度者的行为触犯刑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违反制度者的处罚情况,要反馈给举报单位或个人。
四、监督举报制度公开
(一)本制度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我局工作人员的违反制度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三)举报电话:8812691